新华网广州2月2日电(记者陈先锋)记者1日从广州市地税局了解到,截至1月30日,广州已有一万多人办理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申报。据广州市地税局估计,广州约有十万人需要进行个税自行申报。
根据税法规定,今年1-3月,年所得12万以上的纳税人需要向主管税务机关自行申报2006年度个人所得税。不按期申报或者不如实申报的,要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广州地税局税征二处潘仲其副处长表示,目前,广州约有十万人需要进行个税自行申报,现在已经有一万多人进行了申报,且大都是在近两周的时间办理申报的。
潘仲其说,自行申报个税并不会导致重复缴税,更不会造成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超过税法规定多缴税,这方面的顾虑是不必要的。在个人自行申报过程中,如果2006年取得应税所得但没有缴税,这时就需要补缴税款。但同时,如果一年中你多缴了税,还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退税。目前,广州市地税局核查到应补税款241万元,应退税款14.9万元。
潘仲其还表示,个人投资基金所得也需要申报。在申报时,以一个纳税年度内,投资基金所得与损失盈亏相抵后的正数为申报所得数额,盈亏相抵为负数的,此项所得按"零"填写。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