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广州1月27日电 (邓红辉 杨少浪)近几年来,广东省各级统计部门严肃查处各类统计违法行为。记者日前从省统计局获悉,在2005年立案查处267宗统计违法案件基础上,2006年全省共发现各类统计违法行为659宗,其中立案查处的统计违法案件288宗,已经结案的有235宗。
据介绍,2006年广东统计执法检查中,被检查单位逐年增加,2006年被检查单位数达到10333个,比上年增加22.1%。在被查处已结案件数中,虚报、瞒报统计资料所占比重最大,达到47.2%,比上年增加了8.1个百分点。拒报、屡次迟报、伪造、篡改统计资料比重较高,达45.5%,排全省第二位。立案查处的统计违法案件以珠三角地区为主,达到63.9%,其中:广州市94宗、深圳市18宗、佛山市53宗、珠海市7宗、惠州市8宗。(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