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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明年“政府指导价”会否调整尚不明确
2006-12-30 09:02 来源: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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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广州12月30日电(赵燕华)据介绍,从2004年11月1日起,广州物业管理收费是执行对普通住宅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指导价基准价按有电梯和无电梯进行区分,收费等级按服务内容和服务质量分为三个等级,可以上下浮动,浮动幅度为15%。目前一级物业有电梯最高可以收到1.96元/平方米,三级物业无电梯最高可以收到0.52元/平方米。

    按照规定,物价部门每年都会进行相关调查调整政府指导价基准价。从今年11月起,广州市物价局已开始对广州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等问题开展调研,并已委托广州市物业管理协会收集有关物业管理企业和业主委员会的意见,拟制定2007年度广州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基准价标准和浮动幅度。此项调查通过广州市物业管理协会进行,至12月15日截止。“新规”昨日出台,这会否影响到2007年广州市住宅物业费的调整?广州市物价局有关负责人的答复是,正在“消化”文件,目前还不清楚。(完)

 
( 责任编辑: 彭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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