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广州12月28日电(刘静)从昨天(27日)起,“管道燃气初装费”将在广东消失。记者获悉,广东省物价局日前出台了以停止收取初装费为主要内容的规范管道燃气价格管理的意见。按照规定,各地必须停止以管道燃气初装费、增容费、开户费等名目收取的费用。今后,任何单位都不得再向用户或房地产开发企业收取此类费用。获知此消息后,广州各方反应热烈纷纷建言献策。
广州有关部门
市政园林局:抓紧研究细则
煤气公司:未接通知前仍收费
广州目前已有70多万户管道气用户,且用户数每年呈10%增长。针对新规定,广州将采取哪些具体做法?
作为城市燃气主管部门的广州市市政园林局表示,昨天下午得到消息后已着手准备,将抓紧与物价局等部门研究相应措施,按照正式文件要求执行好有关规定。
广州市煤气公司表示,他们尚未收到省物价局的任何文件,只是在报纸上看到了该消息。问到今天申请安装管道气用户还要不要交纳燃气初装费用时,市煤气公司相关人士表示,“我们尚未收到文件,那就只能按照原来的作法”。这意味着,今天申请管道气的用户,将仍需交纳燃气初装费。如果市民要申请安装管道煤气,最好还是等一等。
提议取消初装费第一人朱永平
已缴了就别太计较
提价应召开听证会
在今年3月份召开的广州市“两会”上,人大代表朱永平首次就“管道燃气初装费是否合法”询问有关部门和企业,引发了是否该取消初装费的大讨论,他也因此成为呼吁取消城市管道燃气初装费的第一人。
昨天中午记者首先采访了他,他表示:“还不知道省物价部门已有举动,这表明政府更自信、更开明、更依法行政了!”
据了解,朱永平从去年底开始收集资料,今年“两会”期间开始发力,得到了省物价部门的高度重视,从3月到11月间,省物价局几度召开座谈会,并邀请市民代表和媒体参加,如今终于有了结果。朱永平说:“广东省在全国率先取消涉嫌不合理、不合法的收费项目,这是政府部门对解决历史问题的一大进步!”
至于取消之后如何更进一步理顺气价,朱表示出了担忧。他认为,提高气价的可能性还存在,但会在更大程度上受到民意的制约,要做到公平、公开、以理服人就必须召开听证会。而对于已缴纳初装费的,他主张兼顾法、情、理,“前人种树让后人乘凉”就当是为社会作贡献,不要再过多地计较,“因为在过去那确实是城市发展的需要,是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的需要”。
省政协委员王则楚
切勿“换汤不换药”
呼吁取缔公用事业“霸王条款”的省政协委员王则楚表示,价格法明确规定,制定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等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应当建立听证会制度。
他认为,如果物价局把容量费也是定为3000或3500元,在安装时一次性收取,那它就类似初装费,性质没多大区别:“我觉得还是把居民必须负担的固定成本分摊到每吨气价上的方法更科学。”
律师说法
26日后买房不用缴初装费
根据规定,新建楼盘都必须配备管道燃气设施,初装费也要在交楼时支付。那么对于最近新买楼的市民来说,哪些人可以不交管道气初装费呢?记者咨询了熟悉房产交易的广东金粤律师事务所张启军律师。他解释,购房合同是在26日之后签定的就应该不用交3000—3500元管道燃气初装费了。
记者昨天在采访中遇到了郑先生,他11月底看中某套房子,随后与开发商签订了一份认购书,但到昨天为止还没有付首期房款,那他是否该交这笔费用?
张启军表示,首先要明确两个时间:一是购房行为何时起发生,二是《通知》何时起生效。郑先生没有签定购房合同就等于没有发生购房行为,因此,如果在通知生效日以后才签定购房合同的不需要交初装费。
据省物价局某负责人介绍,通知是26日晚签定、27日一早发出的,一经签定就已经生效,因此从27日当天起该通知就正式施行。
市民反应
已交初装费希望能抵气费
管道燃气初装费取消的消息一出,即在广州市民中引起强烈反响,但市民亦是有人欢喜有人忧。
已交了初装费的用户最关心这笔收费能否返还,或者以后用气如何优惠。家住珠江御景湾的孙小姐说,她2003年买房时就交了3500元初装费,“那这笔钱还还给我吗?”多位市民表示,希望政府将3000—3500元折算成天然气抵用。
也有市民对此表示欢喜。天河区林和东路的林女士告诉记者,小区一直没装管道气,每到冬天瓶装气涨价就觉得“顶唔顺”。但由于要交管道燃气初装费,不太富裕的居民就不想装管道气了。“现在好了,终于可以名正言顺申请管道气了!”她开心地说。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