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深圳11月25日电(刘启达
许觉辉)昨日,深圳市交通局会同深圳市财政局、交警局等部门,在龙珠交警扣车场公开销毁了21辆逾期未处理的非法营运车辆,铲车过处车辆即刻支离破碎。该事件由此也引出另一个话题,这些被毁车辆有些是可以利用的,是不是应该考虑进行公开拍卖而不是一铲了之?对此,深圳相关人士表示该事件已酝酿多时但目前实施难度尚大。
没有一位车主愿缴10万元罚款
据深圳市交通局负责人介绍,深圳市自2002年开创联合执法整治交通秩序机制以来,全市扣押非法营运车辆16389辆(含非法驻点营运的异地出租车5903辆,非法营运蓝牌车9602辆,套牌、假牌车884辆)。
按照深圳目前对这些车辆的处罚标准,这其中的被查处的假牌、套牌出租车将被处以10万元罚款,被查处的非法营运蓝牌车将被处以3万元罚款,但在这4年间,到目前还没有一位车主前来交纳10万元巨额罚款。
深圳目前已支付2000万元停车费
按照目前处理程序,这些被扣车辆在经过送达处罚决定书、登报公示及财政处理90天后仍未缴纳罚款,将开始等待进入销毁程序,其间这些车辆将产生大量停车费用。目前深圳全市多个扣车场长期扣车数为800多辆,政府每年为此付出的停车场地费用在500万元左右,目前深圳财政对停车费的整个支付已超过2000万元。
当日,深圳市财政局负责人在销毁现场指着其中一辆待销毁的较新“捷达”车说,如果进入拍卖程序,该车应该可以拍到3~4万元,但销毁后通过回收只能有600~700元的收益,这样销毁实在有些可惜。
进行公开拍卖难度尚大
据深圳市交通局负责人称,目前国内尚没有哪一个城市对这类车辆有一个行之有效的处理方法,省外有些经济欠发达城市是将这类少数车辆通过相关程序后将其转为公车,以解决政府用车不足,但这种方案对深圳并不适用,一是深圳此类车辆数量太多;二是公车并不紧缺,因此深圳目前一直是采用将这些车辆直接销毁进行处理。
对此,该负责人称,拍卖方案在深圳也讨论过,但实施难度太大,一是牵涉到多个政府部门,二是有可能引起其他社会治安问题。但政府方面应该考虑一些两全其美的拍卖方案,用以节约政府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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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查违法车辆车主90日内须回应
据介绍,交通行政执法机关查处的违法车辆,若当事人在签收《交通行政处罚通知书》之日起三个月内未接受行政处罚的,交通行政执法机关将依法公告或送达,告知当事人前来接受处罚,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15日后仍未交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额的3%加收滞纳金。处罚决定书送达后,若当事人在3个月内仍未接受处罚,交通行政执法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将违法车辆移交财政部门,在深圳这就意味着违法车辆90日后将进入销毁程序。(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