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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诉腾讯公司"一毛钱官司"一审胜诉
2006-11-15 08:39 来源:新华网广东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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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广州11月15日电(记者肖文峰)广州网民徐大江在通过发送手机短信息开通深圳腾讯公司“QQ手机加油站”业务时,认为腾讯公司存在欺诈行为,致使其多发了一条短信息,花费了不该花费的一毛钱,一怒之下将腾讯公司起诉至法院并获一审胜诉。

    今年6月30日晚,为开通腾讯公司提供的“QQ手机加油站”业务,徐大江用其手机以发送短信的方式,按腾讯公司在其官方网站上的提示进行申请操作。根据提示,徐大江发送了内容为“55#QQ号码#QQ密码”的短信至3777短信接收号码。很快,徐大江的手机收到一条由腾讯公司回复的确定订制成功的短信。

    仅五分钟后,徐大江又一次收到腾讯公司发送的另一条内容为“您开通时未带QQ号码,无法获赠QQ加油站(会员)服务”的信息。徐大江只好再次以短信的形式向腾讯公司指定的另一号码3777501000发送“QQ号码#QQ密码”。随后,腾讯公司发送信息再次确认订制成功。徐大江认为,在上述过程中,腾讯公司存在欺诈行为,让其产生了无需消费的短信息费用0.1元。徐大江于是向法院诉请腾讯公司退还费用,并要求赔偿0.1元。

    对于徐大江发送两次短信才开通相关业务,腾讯公司的代理人解释称,徐大江发送信息时是以中文格式发送,但公司的系统要求订户在短信中使用英文格式的“#”,因为中文格式的“#”无法识别。之后腾讯公司发短信通知徐大江将订制短信重新发送到另一个可以识别中文格式“#”的业务指令系统,因此才产生了另一次0.1元的服务费用。腾讯公司的代理人表示,公司不存在欺诈行为,因此不同意赔偿,但愿意退回0.1元服务费。

    广州市天河区法院审理认为,腾讯公司作为专业的网络服务的经营者,理应对其所使用的系统设备充分了解,应将正确的使用方法明确告知用户,但腾讯公司并未将中英文格式“#”的区别明确告知客户,属于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这诱使了原告再次发送短信,其行为构成欺诈。据此,法院一审判决腾讯公司退还徐大江信息费0.1元,并赔偿0.1元。(完)

 
( 责任编辑: 李智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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