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广州11月1日电 怎样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是在改革发展关键时期,作为改革开放排头兵的广东必须率先回答的时代新课题。
今天本报发布的《中共广东省委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就是先行一步的广东交出的又一份优异答卷。
这是一部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充分彰显广东人创新精神的宣言书。《实施意见》在全面贯彻中央决定精神的基础上,在目标任务和实体内容等方面提出了许多具有广东特色的新思路、新举措、新办法,具有很强的操作性。
翻开这份1.6万字、沉甸甸的文件,“富裕、公平、活力、安康……”这些广东人对于和谐的理解与憧憬已经变成了一连串“全国首创”的高招实招——
博采众长、与时俱进,《实施意见》多个全国“首创”令人瞩目——
推广省内流通的社会保障卡制度,今后农民工只要在广东打工就不用担心社保落了空。此举全国首创。
大力实施“智力扶贫工程”和实施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工程。
这是省委决定实施的解决就业问题的新举措,在国内属首创。
建立重大决策、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重大决策和重大工程建设项目涉及面广、影响深远,应对其产生的社会稳定风险作出评估。这是又一个全国首创。
不回避矛盾、敢于直面热点难点,《实施意见》把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放在重中之重——
凡财政安排给农民的补助补偿资金,由县级财政部门委托金融机构或由乡镇财政所直接支付给符合条件的补贴对象。这是避免截留、挤占、挪用财政补助补偿资金,保障农民利益的新措施。
加快建立建筑施工企业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建立健全行政司法联动制裁恶意欠薪逃匿行为的长效机制。这是解决一些企业特别是建筑领域欠薪问题的新举措。
全面实施教育“阳光工程”,推进各级各类学校招生、收费、经费使用等事务公开,这一措施有利于从根本上解决教育乱收费的问题。
积极探索乡镇卫生院体制改革。实施“每村一个卫生站、一名医生”建设计划,省补助经济欠发达地区每个行政村卫生站每年1万元。
这对解决农村就医难的问题具有重要作用。
维护社会稳定、完善社会管理,《实施意见》着力增强社会创造活力、提高党驾驭和谐社会建设能力——
加快土地权属确认和发证工作,两年内基本完成农村土地的确认和发证工作。探索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新机制。这两项措施都是预防和解决土地纠纷的新举措。
省、市、县建立党委负责同志任组长的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落实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领导班子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责任制。这是把维稳工作落到实处的组织领导措施。
征地建设项目“三条红线”。这是张德江提出的解决征地纠纷的创新性硬措施,此项措施在省内产生了明显成效并在国内引起了强烈反响。
不仅关注当前更着眼长远,《实施意见》还是事关广东未来发展的“稳压器”——
环保“三个一律”,新建项目,凡达不到环保要求的,一律不准上马;在建项目,凡环保设施未经验收合格的,一律不准投产;已建项目,凡经过限期治理和停产整顿仍不能达标的,一律关闭。将其总结为“三个一律”,在省委文件中首次正式提出。
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着力向欠发达地区、基层和困难群众倾斜,向教育、卫生、文化、就业再就业服务、社会保障、生态环境、公共基础设施、社会治安等领域倾斜。这是完善公共财政体制,加快发展社会事业,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举措。制定新兴媒体管理规定,加强对新兴媒体的监管。当前,新兴电子传媒对公众的思想影响相当大,应引导其为我所用,为正确的舆论导向服务。这是一项具有现实指导意义的新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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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既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现实课题,又是贯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过程的长期历史任务。一个个新举措,预示着构建和谐广东的美好前景,这就是和谐广东前进的“路径图”,展示的正是广东人审时度势、统筹全局、科学谋划的果敢与智慧。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