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深圳10月12日电 《深圳市宝安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总体规划(草案)》摘要:指导思想明确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积极发展现代服务业,扶持民营经济发展,增强自主创新能力。
《宝安区科技十一五规划》摘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科学技术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全面落实“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以市场为导向,加快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科技管理体制和创新机制,全面提升宝安高新技术的自主创新能力;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重点扶持开发对宝安经济增长有重大带动作用的高新技术;积极运用高新技术、先进适用技术,包括共性技术、关键技术和配套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致力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建设数字宝安;全面推进科普工作,努力提高全民科技意识;依靠科技进步,推动“宝安加工”向“宝安制造”、“宝安创造”转变,促进“速度宝安”向“质量宝安”、“效益宝安”转型。
《宝安区关于加快民营科技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摘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技术创新与制度创新相结合、市场导向与政府引导相结合、公平竞争与规范经营相结合、营造环境与科学管理相结合,进一步优化环境,加强服务,全面提高民营科技企业的整体素质和市场竞争力,使之成为宝安区科技创新、经济发展的重要生力军。
《宝安区“质量兴业打造名牌”工程行动纲要》摘要:经过5至10年努力,形成100家在国内具有明显市场竞争优势的名牌产品和著名商标。这批名牌和著名商标在全区的产品中占有主导地位,名牌产品和著名商标在全市占有的比例位居前列。到2007年,以全区百强企业和百强出口企业为重点,打造一批名牌产品和著名商标,名牌产品的总销售值占全区工业产品销售收入的25%-30%;到2012年,形成一批具有行业影响的国家和省市名牌,并依托这些名牌,形成一批具有冲击力的企业群体,名牌产品的总销售值占全区工业产品销售收入的40%以上。
《关于鼓励优秀人才到深圳市宝安区创业的实施办法》摘要:区财政每年投入500万元作为优秀创业人才资助奖励专项资金,对获得区委、区政府表彰的优秀创业人才予以资助和奖励。创业资助费分为一等、二等,分别为人民币15万元、12万元,连续3年每年分别发给5万元、4万元,特殊情况者经区政府批准可一次性发给。
《宝安区科学技术奖励办法》摘要:规定设立科学技术区长奖、技术创新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重奖在科技领域中做出突出贡献、创造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科技人员和组织。
《关于实施自主创新战略建设创新型城区的若干办法》摘要:确定建设自主创新型强区的发展目标:到2010年,宝安基本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符合科技和产业发展规律的区域自主创新体系,到2020年,全区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竞争力达到或超过中等发达国家水平,基本建成创新型宝安。
《宝安区关于实施品牌战略的若干办法》摘要:中期目标:通过5年左右努力,以质量重点联系企业为突破口,扶持本地产品品牌。自有品牌的总销量占全区工业产品销量收入的30%以上,形成100家在国内具有明显市场竞争优势的名牌和著名商标。长期目标:经过10年左右努力,完善实施品牌战略的政策体系,自有品牌产品的总销售值占全区工业产品销售收入的50%以上,形成一批在国内外有较大影响力的名牌产品和著名商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