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广东频道
gd.xinhuanet.com
 
 您的位置: 新华网广东频道 首页 >> 新闻纵览 >> 新华社记者看广东
“抗非”功臣罗耀星受贿1100余万元受审
2006-08-03 08:28 来源:新华网广东频道
【字号  我要打印 我要纠错 

    新华网广州8月3日电(记者肖文峰)2003年曾荣立“广东省抗击非典个人三等功”的原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免疫规划所所长罗耀星,利用负责全面工作和主管疫苗采购、推广及审核货款回笼和支付的职务便利,单独或伙同疾控中心免疫规划所疫苗组组长蔡汉港(另案处理)多次
收受疫苗经销商给予的贿赂款,总额高达1118.5万元。8月2日,罗耀星在广州中级法院接受一审审理。

    罗耀星今年39岁,广东梅州兴宁人。2001年至2006年4月间,罗耀星先后担任广东省疾控中心免疫规划管理科副科长、疾控中心免疫规划所所长、广东省预防性生物制品管理委员会委员,全面负责免疫规划工作,包括免疫针的检测和管理、疫苗的供应、预防接种异常反映的检测和处理,以及相关科研培训。

    据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罗耀星任职期间,在向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长春生物制品研究所、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兰州生物制品研究所采购疫苗的过程中,伙同疾控中心免疫规划所疫苗组组长蔡汉港共42次收受贿赂,贿赂款共计人民币1162万元,其中罗耀星分得707万元。此外,罗耀星还单独收受贿赂款共计人民币411.5万元。

    公诉机关在起诉书中称,本案是发生在医疗机构的经济受贿的典型案例,被告人罗耀星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贿赂,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

    公诉人称,公诉机关并不否认罗耀星在工作中立过功、受过奖、发表过很多论文、对广东省防疫工作作出过重大贡献的事实。公诉机关也认可罗耀星主动退出赃款,主动交代自己的犯罪行为,并供述了其他人的犯罪情况,属于自首,并有重大立功表现。

    罗耀星对所指控的内容基本没有意见,但强调疫苗的采购并不是由其确定,采购什么疫苗、什么厂家都是“下面”报上来的。经销商每次送钱都是为了让其多推广他们的疫苗。

    在被问及对受贿财物的处理及后来的自首时,罗耀星供述说,由于认识到这些钱取得不合法,所以不敢存入银行,每次收到的钱都放在家里的保险柜、密码箱中,后来则转移到租来的新鸿花园A幢808房里。罗耀星说:“经销商在推销疫苗时就把钱给我,我自己收的钱也不知道有多少,也没算,后来我看到钱好象很多,心理很害怕,所以就去自首了。”

    罗耀星在法庭最后陈述中说道,“我犯了这么大的一个错误,作为一个共产党员,我很后悔,很对不起我的亲朋好友对我多年的关爱,我个人犯了罪,愿意接受法律的制裁,多谢单位领导、同事对我关心和帮助。”罗耀星希望法庭对其辩护人的意见予以考虑,并请求法庭考虑其身体不好,有糖尿病、高胆固醇等,对其从轻处罚。(完)

    

 
( 责任编辑: 魏晓航 )
 读图时代
粤贴精选
 
特别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