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广州4月12日电(徐清扬) 据新华社日前报道,北京部分食品厂商经销人员,擅自改变熟食制品保质期,将超过食品保质期的熟食制品“改头换面”,重新摆上超市柜台,蒙骗消费者,就连一些声誉良好、深受消费者信赖的老字号也参与其中。这一拿消费者身心健康当儿戏的不良现象一经批露,在消费者中引起强烈反响,企业诚信经营问题再次成为公众讨论焦点。
事实上,类似事件绝非发生在个别企业及其经营者身上。短斤少两、以劣充优、多收话费、虚假医疗广告等等已屡见不鲜,有的已给消费者的身心健康造成严重伤害,影响极其恶劣。当前全国正在开展学习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部分企业及其经营者见利忘义之举更凸显他们“荣辱观”的缺失,令人担忧。对于这种假冒伪劣、不讲信誉等行为我们更应予以严厉谴责。
“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是“八荣八耻”重要内容之一,这是每个人、企事业单位、政府部门应该遵守的基本行为准则。企业及其经营者作为重要经济成份和社会公民,也不能置之度外,更不能给社会主义荣辱观抹黑。
企业及经营者追逐利益无可厚非,但决不能丧失诚信,更不能牺牲消费者利益甚至身心健康来赚取黑心钱。企业及其经营者应该认识到,社会主义荣辱观已高度概括了企业及其经营者必须遵守的经营之道--诚实守信。企业及其经营者需要以社会主义荣辱观为指导,厘清不良想法,纠偏错误行为。
一次诚信缺失,造成企业一蹶不振甚至关门,惨痛教训已数不胜数。如果一个企业及其经营者将诚实守信贯彻到经营理念中,并将其作为企业文化对员工进行持之以恒的教育,这样的悲剧就不会上演。因此对企业及其经营者进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已十分迫切。如果一个企业和经营者连起码的诚信经营都做不到,更谈不上遵守法律法规,这将遗害无穷。(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