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州设立专项发展资金支持金融业做大做强 |
| 新华网广东频道 ( 2006-03-22 09:22:19) 来源:新华网广东频道 编辑:吴微 |
新华社广州3月21日电(记者王攀)继去年出台《关于大力发展金融业的意见》之后,广州市政府日前正式公布《广州市支持金融业发展意见的若干实施细则》,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扶持广州金融业做大做强,全力推进珠江新城金融商务区的建设。 广州市市长张广宁说,实施金融强市战略,推动广州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是广州市“十一五”开局之年的一项重大部署,关系广州的长远发展。 根据细则,设立“广州金融业发展专项资金”。广州市财政从2005年开始每年安排5000万元,用于扶持广州金融业发展。 此外,对在金融商务区新设立金融机构总部的,一次性奖励500万元;对在金融商务区新设立金融机构地区总部的,一次性奖励200万元;对新进驻广州设立的金融机构总部和地区总部,其本部在金融商务区购置、自建办公用房(不包括附属和配套用房,下同)自用的,按照建筑物办公用途部分的建筑面积计算,给予每平方米1000元补贴,补贴在3年内分期支付完毕,享受补贴的3年期间内办公用房不得对外租售。 细则规定,对广州金融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机构给予20至50万元的奖励,对广州金融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给予5至10万元的奖励;对广州金融业发展和创新有重要作用的研究成果给予3至5万元的奖励;在广州的金融机构总部副职以上、地区总部正职领导,每人每月按1000元的标准给予住房补贴;由市政府统筹提供用地建设公寓楼,以优惠价格租赁给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金融企业需要引进外国专家、留学人员或建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市人事部门在立项申请、经费资助等方面给予支持。 目前,广州市正处于产业结构调整优化的关键时期,民间投资和消费需求还不够强,一些具有增长潜力的投资和产业亟待金融的支持。 2005年末,广州地区金融机构本外币存款余额达11734亿元,贷款余额达7622亿元;金融组织体系不断加强,服务功能日趋完备,共有各类商业金融机构120家;拥有外资金融机构65家,业务规模不断扩大。但与上海、北京等国内主要中心城市相比,广州金融业增长速度还不够快,资本市场发展亟待加大步伐,金融生态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 “十一五”期间,广州经济预期年均增长12%,到2010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达到9500亿元,比2002年翻一番。张广宁说,要实现这个目标,广州市一方面要加快金融业自身的发展,提高金融业在经济增长中的份额,使金融业成为全市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另一方面,要充分发挥金融业的融合渗透作用,进一步形成储蓄有效转化为投资的良性机制,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 (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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