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东私营企业出口持续快速发展 1-2月增长42% |
| 新华网广东频道 ( 2006-03-21 08:46:27) 来源:新华网广东频道 编辑:陈苗苗 |
新华网广州3月21日电(郭莹玉、李崧)记者从广州海关了解到 ,自2005年2月25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简称《意见》)后,广东私营企业出口保持了持续快速增长。 据统计,2005年广东私营企业出口299.5亿美元,比上年同期(下同)增长59.5%。2006年继续保持快速增长势头,1-2月出口47.7亿美元,增长42%。 广东私营企业出口主要集中在服装、家具、鞋类等。其中,今年前2个月广东私营企业出口服装及衣着附件8.8亿美元,增长79.6%;家具及其零件2.2亿美元,增长51.2%;鞋类产品2.1亿美元,增长18.8%。 同时,广东私营企业出口机电产品也有大幅增长,前2个月出口机电产品21.2亿美元,增长41%,其中彩电、摩托车、汽车零件、铝材等出口均有大幅增长。 广东私营企业出口集中度明显低于全省水平, 前2个月,广东私营企业出口市场由上年同期的192个增加为202个,主要市场集中在香港、美国、欧盟和东盟。对前4大出口市场集中度为68.1%,而广东全省外贸对4大出口市场集中度则为78.5%。表明广东私营企业出口市场多元化程度较高,对主要市场的依赖程度相对较低。 但业内人士指出,在出口持续增长的同时,广东私营企业也存在企业规模较小、技术力量薄弱等不利因素。同时,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比重偏低,且出口增幅低于广东全省平均水平。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 《意见》的内容包括放宽非公有制经济的市场准入、加大对非公有制经济的财税金融支持、完善对非公有制经济的社会服务、维护非公有制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引导非公有制企业提高自身素质、改进政府对非公有制企业的监管、加强对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指导和政策协调等。但由于相关配套措施出台的滞后,私营企业仍面临投资领域的限制和企业融资渠道的限制等不利因素的影响。 不少业内人士建议,要保持私营企业持续快速稳定的发展,应加大对《意见》配套法律体系的建设力度,改变目前市场准入实际管理中存在的各种限制,以及在财税金融、土地技术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不完善等现象,进一步提高私营企业的竞争力。(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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