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州市人大将增设6专门委员会完善机构设置 |
| 新华网广东频道 ( 2006-03-16 16:14:47) 来源:新华网广东频道 编辑:周悦涵 |
新华网广州3月16日电(记者王攀)广州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杨永弼16日在广州市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筹备会议上表示,本次人大会议将通过有关决议增设内务司法、财政经济、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农村农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华侨外事民族宗教等6个专门委员会,使得广州市人大的机构设置进一步完善,更好地履行法定职权。 杨永弼说,完成增设后,加上已经设立的法制委员会,广州市人大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将达到7个。目前广州市人大常委会下还设有法制工作委员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选举联络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等8个工作委员会。 根据《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根据需要,可以设法制(政法)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受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领导;在大会闭会期间,受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领导。 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说,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专门委员会的职责包括研究、审议和拟订有关议案,可以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提交法规草案;工作委员会主要负责本级人大常委会的相关日常工作。(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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