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广州3月15日电(肖文峰、李中原)因参与被称为“全国最大加工贸易走私案”的“尹照华案”,刘志雄等十名往来粤港货车司机14日被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走私普通货物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至二年不等。
广州市中院审理查明,香港特别行政区往来粤港货车司机刘志雄、李振成、钟耀昌等十名被告人,明知尹照华(已另案处理)的香港照华运输公司利用东莞市寮步京华毛织厂等四家来料加工厂的来料加工合同,以伪报贸易性质的方式为他人走私进口货物,仍驾驶粤港货车将走私货物直接运到照华公司设在东莞市寮步镇的货场,交由尹婉琼(已另案处理)等人安排发货给国内客户,造成保税货物脱离海关监管,偷逃国家税款。
据查,造成偷逃应缴税最多的被告人刘志雄在2000年3月至2004年4月间,参与走私普通货物,共计造成偷逃应缴税额人民币2000余万元;造成偷逃应缴税最少被告人的被告人文荣辉也造成国家税款流失400余万元。法院认为,上述十名被告人作为单位犯罪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其行为均已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罪,法院分别判处被告人刘志雄等十人四年至二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被称为“全国最大加工贸易走私案”的“尹照华案”涉案金额高达人民币18亿元、偷逃税款3.5亿元,并将59名海关工作人员“拖下水”。组织走私的香港照华运输公司成立于1996年,其负责人尹照华今年43岁,原籍广东省东莞市寮步镇,只念过小学,上世纪80年代偷渡到香港,成为一名货柜车司机,后在香港定居。
今年年初,尹照华因犯走私普通货物罪被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5年,其姐姐尹婉琼、父亲尹枝叶等其余14名被告则分别被判缓刑至有期徒刑12年不等。初步查明,涉及本案的59名海关工作人员共收受港币64万多元、人民币48万多元,目前,其中的11人被移送司法机关,40人被清除出海关队伍,8人被行政处分和党纪处分。(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