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州墨龙公司亿元集资诈骗案开审 |
| 新华网广东频道 ( 2005-11-25 09:06:47) 来源:新华网广东频道 编辑:李智敏 |
新华网广州11月25日电(记者 黄玫、吴俊)广州墨龙公司集资诈骗案24日在广州市中级法院第二次开庭审理。该公司通过签订养殖蚂蚁合同等方式,鼓动群众,主要是老人,参与投资,该案有2000多人受骗,涉案金额高达1亿多元。 据检察机关指控:2001年7月起,王日升在担任墨龙公司总经理负责公司实际运作的情况下,招聘人员先后成立了11家分公司。2002年7月,他又成立了无实际经营活动的广州佰涵贸易有限公司。由被告人李红云、郭英群等13人分别担任上述公司的财务、会计、策划、总监、部门负责人等职。 为骗取投资,公司业务员采用电话通知中奖、社会调查等名义,约定被害人前往公司领取镜框、陶器等礼品,随后分别以年息100%、40%、15%的高额利润回报为诱饵,与客户签订购买合同、委托代销合同等,诱使受害人上当。 墨龙公司经营的对象主要是中老年人,公司通过签订合同的方式鼓动群众投资,合同有3种:养殖蚂蚁合同,销售酒、饮料等产品合同,江西省明月山股份转让合同。此外,为骗取更多人的信任,墨龙公司还经常举办各类活动,租用豪华写字楼,购买各种产品获奖的牌匾,聘请著名歌星做广告,甚至煞有介事地设置黑蚂蚁养殖基地、酿酒、水产基地。 据警方调查,墨龙公司有两个生产基地--位于广州白云区的大源蚂蚁养殖基地和广州增城市的生产基地。但这两个生产基地的主要作用不是生产产品,而是给老年人参观,以骗取他们的信任,从而把毕生积蓄投进一个个“无底洞”。 据检察机关指控,至2003年9月案发时止,墨龙公司诱使2150名被害人投资超过1.1亿元。根据被害人报案材料统计,至今尚有9900多万元未能归还。这些被骗来的钱扣除各分公司负责人及业务员20%-40%的提成后,其余款项全部交给王日升“处理”,最终导致近亿元无法追回。 在庭审中,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王日升等14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集资诈骗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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