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染毒瘾劫杀毒品卖主,杀手向死者家属说"对不起" |
| 新华网广东频道 ( 2005-11-09 09:20:06) 来源:新华网广东频道 编辑:陈苗苗 |
新华网广州11月9日电(吴俊、李中原)“瘾君子”向白粉卖主讨钱不成,遂将白粉卖主及其女友以及到访者乱刀捅死。此案8日在广州中院开庭审理,涉嫌抢劫杀人的两名被告人出庭受审。其中一名被告人年仅20岁,面对愤激的死者家属,他连声说“对不起” 。 被告人罗先华今年27岁,湖北省石首市人,他于今年3月来到广州,平时几乎每天都要掏一两百元用于吸毒,他一犯毒瘾就向李某购买毒品。 据检察机关指控,今年7月30日晚上19时许,罗先华带着刚满20岁的同乡王刚外出,将王刚的手机变卖获得现金,然后用其中的一部分钱买了两把匕首。二人进入被害人李某在广州市冼村居住的出租屋,乘李某不备,持刀乱捅,将其杀死,并将李某的女友赖某连同到访的兰某一同杀害。随后,抢走了被害人现金3000多元,移动电话3部,戒指3枚后潜逃。 在8日的庭审中,罗先华称,案发当天他带着王刚上李某的出租屋内讨债,被拒绝后,一时冲动拿起刚买的匕首刺向李某。王刚则称,他事先并不知道罗先华是带他去杀人,当时场面很混乱,他看见罗先华向李某捅刺后非常紧张,罗要他做什么他就去做,因此杀人。 面对痛哭失声的死者家属,王刚在庭上连声说“对不起”,说他对自己所造成的结果深感后悔并恳求法庭能给他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 王刚的辩护律师称,他在本案中是处于被指使被唆使的角色,没有杀人的故意,而且刚刚成年,法律意识淡漠,恳求法院酌情轻判。 但公诉人则认为,从他们的供述和种种证据来看,罗、王的行为属于共同犯罪,且情节严重,应该予以严惩,并给社会一个警示:惹上毒瘾必令人走上犯罪道路,造成严重的社会危害。本案目前还在审理中。(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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