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山中院法官轮值 "八小时"外为当事人答疑解惑 |
| 新华网广东频道 ( 2005-09-22 08:30:59) 来源:新华网广东频道 编辑:李智敏 |
新华网广州9月22日电(吴俊、吴娇)为及时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和投诉申诉等工作,广东省中山市中级法院日前推出一套《当值法官制度》,安排当值法官在正常工作时间之外为当事人答疑解惑。 该制度规定,法院指定一批审判人员,以逐日轮换的方式承担当值法官任务,对外公布值班电话和联络方式,方便当事人和群众来信来访或投诉申诉。每日当值的法官被要求24小时开通电话,不得擅自离开本市,如因开庭、开会等不能接听电话处理事宜时,则由其所在庭室的内勤代为接听。 据了解,当值法官的职责包括:接待来访当事人和群众,做好解释和疏导工作;解答当事人和群众的法律咨询,指导其进行诉讼;接受和处理当事人和群众的投诉、申诉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办理立案、诉讼保全等业务工作。 当值法官在工作日的当值时间为:中午12:00-2:30;晚上19:30-22:00;节假日的当值时间为8:30-22:00。当值法官履行职责的时间原则上限于工作日的休息时间和节假日。若是在工作日的上班时间接到了当事人的电话,当值法官将会告知当事人向对口业务庭要求处理,并给予适当的指引。 该制度还对当值法官出现玩忽职守、未履行职责情况的处理作出相应规定。若当值法官工作态度粗暴、用语不文明,故意不接待来访人或者对来访人请求办理的事项故意推诿,导致工作延误或者其他后果的,要被追究相应责任。(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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