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华纳状告广州一卡拉OK厅侵权放映MTV一审胜诉 |
| 新华网广东频道 ( 2005-09-17 08:32:43) 来源:新华网广东频道 编辑:崔凌云 |
新华网广州9月17日电(记者 吴俊) 卡拉OK厅未经允许私自放映唱片公司的MTV是否构成侵权?广州市中级法院日前对华纳唱片有限公司状告广州越秀区加州红卡拉OK俱乐部一案宣判,华纳胜诉,法院判决加州红赔偿华纳3000元,支付诉讼费3万元。 2004年11月17日,国际知名唱片公司——华纳唱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纳”)一纸诉状将广州越秀区加州红卡拉OK俱乐部(以下简称“加州红”)告上法庭。华纳指控加州红将华纳享有著作权的3首郑秀文的 MTV作品《808》《说清楚》和《交换温柔》以营利为目的进行放映。华纳称,作为3首作品的权利人,华纳从未许可被告以这种方式使用其作品,该行为“严重侵犯了原告的著作权益,给原告造成了重大的经济损失”。 华纳要求加州红立即停止对上述MTV作品放映权的侵害,不再公开放映这3首MTV,赔偿其经济损失30万元,以及调查等相关费用5万元,并在指定媒体上发表声明,公开道歉。 庭审当中,卡拉OK激光视盘是否享有著作权成为双方辩论的焦点。 华纳认为,涉案MTV属“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应当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加州红则认为,上述作品是录音录像制品,唱片公司作为发行者,已经享受了发行带来的独家利润,无权就著作权提出索赔。 广州中院审理后认为,涉案的3首MTV不同于根据现场表演机械录制形成的影像,而是以确定的声乐、器乐作品为主题,进行了视觉创意设计,凝聚了导演、摄影、录音、剪辑、合成等工作人员的创造性劳动,属于“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依法受我国著作权法保护。 法院认为,原告对MTV享有著作权。被告未经原告许可,以营利为目的公开放映上述作品,侵犯了原告对其享有的放映权,应承担停止侵害、赔偿经济损失的民事责任。 法院综合考虑被告对涉案MTV作品的使用方式、经营场所的位置、经营规模、侵权的主观过错程度、侵权的持续时间、涉案MTV作品的制作成本和流行程度等因素,认为以赔偿3000元人民币为宜。另外,被告的行为侵犯的是原告的财产权利,并不侵犯原告的商誉,故不支持原告关于赔礼道歉的请求。 据此,法院于日前作出上述判决。 据了解,自2004年3月以来,广州已经有1000余家设有卡拉OK的歌舞厅、夜总会、宾馆、酒店等收到了律师函。其中,除了加州红外,还有另外3家娱乐单位被相关唱片公司起诉。 业内人士称,国际上现有1400多家唱片公司,华纳公司胜诉,广州的卡拉OK经营者将面临极其不利的局面。(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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