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东抽查白酒仅五成多合格 | | | 新华网广东频道 ( 2005-09-03 09:06:18) 来源:新华网广东频道 编辑:陈苗苗 |
新华网广州9月3日电(陈冀 邱晓莹)为了加强对白酒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抽查了广州、佛山、中山等地区的30家企业的30批次白酒产品,合格17批次,抽样合格率仅为56.7%。本次抽查未发现有甲醇兑假酒问题。但是酒产品理化质量指标低于标准要求的问题较突出。一是有4批次白酒的酒精度不合格。占不合格13批次的30.8%。其中广东吴川市南方酒厂生产的产品高粱王酒精度标称50度,实测只有38.1 度,比标称的酒度数低11.9度;另有吴川市廖氏酿酒有限公司生产的产品二曲酒酒精度标称30度,实测只有20.6 度。 二是有6批次白酒的酯远低于标准要求。酯含量对白酒的特色、风味、香型影响最大。如浓香型白酒就必须含有己酸乙酯,己酸乙酯含量是判定级别的重要指标之一;而清香型白酒就必须含有乙酸乙酯,乙酸乙酯含量是判定级别的重要指标之一;不同酯及其不同的含量会导致白酒整体性质的不同。其中,广州市番禺区榄核酒厂生产的广东米酒的总酯含量为0.12g/L,远低于标准要求≥0.30g/L。三是有4批次白酒的总酸项目不合格。其中,广东中山市东升镇玉辉酒厂生产的液态法普通级红米酒的总酸含量仅为0.08g/L,远低于其总酸含量指标(≥0.2g/L)。四是有4批次的β-苯乙醇项目不合格,占所抽豉香型白酒样品的四分之一。豉香型白酒是广东省特有的风味白酒,所以豉香型白酒的质量好坏直接反映出广东酿酒行业的水平高低。其中,佛山市高明华醇酒厂有限公司生产的豉香型优等品白酒β-苯乙醇含量仅为16mg/L,远低于其β-苯乙醇含量指标(≥50mg/L)。本次检查发现6家大型企业质量意识和产品质量较好,如“石湾”、“红荔”、“远航九江”、“打虎牌”等白酒。24家小型企业中大多数存在管理混乱问题,质量意识不强,质检制度不健全,基本没有完整的产品检验报告书,不少企业不知道白酒产品执行标准。由此说明,影响上述白酒产品质量的主要因素,是一些小型企业缺乏质量意识和对消费者负责的精神,其中相当部分企业疑有以次充好行为。针对本次抽查发现的质量问题,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已责令一般质量不合格的企业尽快整改,督促企业强化质量管理。对严重低于标准要求的产品,故意以次以好的企业,依法立案查处和吊销生产许可证,同时向社会曝光。(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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