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新闻纵览 > 新华社记者看广东 > 正文
<-- 欢迎访问新华网广东频道  广东新闻总汇 纵览南粤新闻


广州一地产集团少缴个税200万元
新华网广东频道  ( 2005-09-01 09:29:25)    来源:新华网广东频道    编辑:陈苗苗

    新华网广州9月1日电(黄玫 张莹)房地产业成为逃税大户,一些开发商逃税手法多样。近日,广州地税稽查部门检查发现,某房地产企业集团通过隐蔽的手法逃避扣缴个人所得税200多万元。

    广州地税有关负责人说,目前房地产行业普遍采用的瞒报收入、逃避扣缴个人所得税的手法主要有以下四种:

    一是以虚构零星工程的名义,使用外购发票入账报销的方法,大量套取现金,用于发放补贴、年终双薪和年终奖等。

    二是虚构工作人员名单领取工资。如该房地产集团有些高级管理人员一人用两人名,或者更多,把工资收入一分为二降低个人所得税税负。

    三是未按规定的人员比例和额度列支通信补贴。根据税法相关规定,企业可按本单位正式在册人数的5%比例,凭电信部门开具的发票或其他适当的单据,准予在计征个人所得税前,扣除住宅电话费每人每月补贴不超过60元、无线电话费补贴每人每月不超过400元以及无线传呼数码机台费。超过范围和标准的部分话费补贴,将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而该房地产集团虽按单位全部人员(包括正式在册和临时员工)的比例和标准列支通信补贴,却没能提供电信部门开具的相关发票和单据。

    四是以内部优惠价向员工售卖房产。如该公司将一套市价50万元的房屋,以内部优惠形式40万元卖给某员工,其中的差额10万元没有计缴个人所得税。根据税法相关规定,单位以低于市场价格将住房出售给职工,其市价与个人购买价之间的差额部分,应并入个人工资薪金收入计缴个人所得税,即从购房当月起,个人取得的差额部分收入在不超过12个月的期限内平均分摊计入各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并在纳税申报时做出说明。

    税务部门提醒,根据《征管法》规定,任何个税的扣缴单位采取不正当手法隐瞒收入,应扣而未扣税款的,最高可处三倍罚款。(完)


新华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新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新华社,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新华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新华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新华网管理协调部 电话:010--63071853
 新华网新闻检索
组合检索  帮助
 ·焦点网谈
- 为何2次"叫停"难阻悲剧上演
- 谁在影响儿童的精神世界?
- 冷看暑期"少年宫热"
- 倾其所有奉献爱心
- 各地房市调控能否"一刀切"
- 劳资关系没"书证" 中毒无赔偿
- 科学防洪以人为本受灾不受伤
- "封杀令"引发京粤市场大风波
- "线人"还要在法律边缘游走多久
- 走在寻找理想"猫窝"的路上
- 流动人口"平价产房",能走好吗
- "色诱"案频发"一夜情"示警
 ·新华社记者看广东
- 深圳对"冠丰华"涉黑案做出一审判决
- 深圳健力宝队再度集体罢训
- 中山"力王"新加坡上市
- 珠海300领导干部配偶接受家庭助廉教育
- 广东安监局一副局长因兴宁矿难被停工作受审查
- 广州准大学生争购"新三大件"
- 广州一地产集团少缴个税200万元
- 第85届中国纺织品服装交易会11月在广州举行
- 深圳叫停"天价"月饼
- 中小板上半年业绩分化趋势明显
- 采掘挣钱制造亏
- 深交所500家上市企业披露半年报
- 深圳成功研发航空用液晶显示器
- 天津客场胜深圳挺进三甲
- "瘦身"月饼珠海"唱主角"

版权声明: 本网站所刊登的新华社及新华网各种新闻﹑信息和各种专题专栏资料,均为新华通讯社版权所有,
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
电话:86-20-83321997 广告:86-20-83321997
制作单位:新华社广东分社网络中心 新华通讯社网络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