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临刑要揭发大案查无实据恢复执行 |
| 新华网广东频道 ( 2005-08-30 09:25:36) 来源:新华网广东频道 编辑:陈苗苗 |
新华网珠海8月30日电(记者张愈升)去年9月临刑时因呈报“重大案情”被刀下留人,但举报内容查无实据,珠海市中级法院8月28日对死刑犯刘小平恢复执行死刑。 当日上午9时30分,珠海市中级法院工作人员前往市第二看守所,受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委托,对刘小平验明正真后,依法对其执行死刑。 据介绍,2004年,刘小平因故意伤害罪被省高院判处死刑。同年9月24日,在押赴刑场途中,刘高呼有“重大案情”呈报,称要检举、揭发一宗枪击案和一宗贩毒案,法院依法暂缓执行。2002年4月23日晚,被害人刘×请刘小平女友等人到前山一饭馆吃饭时,被刘小平看见。刘小平对刘×拳打脚踢,致对方死亡。2003年6月刘小平被警方抓捕归案。2003年12月,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一审判处刘小平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不服原判,提出上诉,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查,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公安机关随即对刘小平提供的“线索”进行了调查、查证,但查无实据,没有发现检举的情况。据此,广东省高院对刘小平恢复执行。(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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