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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电子警察"日拍违章万余宗"处理通知"送达遇困境
新华网广东频道  ( 2005-06-13 09:35:25)    来源:新华网广东频道    编辑:李智敏

    新华网广州6月13日电(记者 肖文峰) 今年5月份起,广州将在市内各主要路口陆续增加67个新型“电子警察”上路执勤,加上原有的“电子警察”,总计每天可以拍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1万余宗。广州交警称,目前执法最大的困扰在于,由于不少车主在交管部门登记的地址与联系方式不详细或发生了变更,导致“交通违法处理法律文书”无法及时送达。

    据广州交警介绍,广州从2000年开始建设“电子警察”系统,主要针对机动车冲红灯、超速、违法变线、乱停乱放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非现场取证。目前,广州共有冲红灯自动抓拍系统130个,闭路电视抓拍系统处理终端14套,违法变线自动抓拍系统2套,超速自动抓拍系统2套。今年广州还计划在市区范围内新建200套冲红灯自动拍摄系统、80套违法变线自动拍摄系统和20套超速自动拍摄系统。

    广州交警负责人称,“电子警察”等交通技术监控资料对规范城市交通秩序、改善交通环境、预防交通事故等方面能起到良好效果。但是由于车主联络方式等资料登记不全或变更后未及时主动告知交管部门,致使“交通违法处理法律文书”无法及时送达有违章行为的车主手中。

    统计资料显示,从2004年5月广州启用交通违法行为处理系统以来,广州市共处理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近203万宗,其中有28万宗因逾期处理被加处罚款。从2004年9月份开始,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委托广州市邮政局邮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到目前为止已邮寄交通违法处理法律文书共30多万件,但是邮寄送达率仅有56.8%,仍有四成多车主因地址不详等各种原因导致无法获知其交通违章情况。

    对于那些邮寄送达不到的“交通违法处理法律文书”,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已从今年5月22日起,每周日在《广州日报》上对车辆号牌予以公告,采取公告方式将车辆违法信息送达当事人,车主也可登陆广州金盾网查询违章信息,维护权益。公安交警部门称,按现行的法律规定,如果当事人在车辆被公告75天内未能依法及时接受处理并缴纳罚款,逾期每天将被加处罚款3%,这样,一次200元的罚款如果逾期两个月不缴纳,处罚金就高达360元;超过3个月不缴纳罚款或者连续两次逾期不缴纳罚款的,除罚款外还将被记12分,驾驶人要接受为期七日的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学习,并复考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公安机关将公告其驾驶证停止使用。

    值得注意的是,邮寄、公告送达两种方式使车主因不能及时发现自己违章行为而导致逾期缴纳罚款的可能性大大增加。据统计,广州在邮寄无法送达的交通违法法律文书中,有30%是由于车主登记的地址不够详细、地址残缺,造成无法上门投递;有近60%是由于车主已经迁移新址,但没有办理地址变更手续,造成邮局无法送达邮件。

    广州交警提醒,车主应及时关注自己车辆有无发生违法行为,如果不想费心去查阅报纸公告,又想避免被加重处罚的话,及时到公安交警部门确认或变更自己的有效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无疑是最佳选择。目前,变更手续在广州的办理相当方便,车主可以携带身份证、行驶证及其他有关资料,填写《公安交通管理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或《变更备案申请表》,到公安交警部门办理,或通过邮寄、传真等方式向车辆管理所备案。车主还可以到广州市内各大邮局的代办点免费办理地址变更确认手续。

    广州市公安交警部门负责人表示,处罚并不是交通执法的根本目的,公安机关希望广大机动车驾驶员牢固树立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意识,自觉遵章守法,严格遵照交通信号、交通标志标线出行,从自己做起,杜绝不文明交通行为,共同创造安全、畅通、文明的交通环境,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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