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深圳11月17日电(记者李南玲) 深圳市招调政策向个体户和私营企业人才倾斜幅度逐年加大,其中个体工商户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缴纳个人所得税8万以上可招调入户。这是这是记者日前从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的。
据了解,截至2003年底,深圳市已有个体工商户19.5万户,私营企业9万家,个体私营经济从业人员达200多万人,他们为深圳的发展作出了重要的贡献,但由于深圳户籍门槛高,这支队伍中有深圳户籍者不足30万人。
为此,深圳劳动部门近年在侧重引进技术技能人才的同时,对个体私营企业人才入户在政策层面上已经给予更多的关注。一是进一步降低了用人单位立户的标准,纳税从去年的10万元降低到今年的5万元,使更多的中小私营企业有条件参与办理本企业员工(包括私营企业主)的招调入户。二是对于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缴纳个人所得税均在8万元以上的个体工商户,符合条件的可以招调入户。三是立户企业中个人出资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的投资者,或注册资金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且任期一年以上的立户企业法定代表人,符合条件的可以免试招调入户。四是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均在人民币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的立户企业法定代表人,符合条件的可以免试招调入户。五是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以其投资份额占该企业实收资本的比例而分摊企业已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均在人民币8万元以上(含8万元)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出资人和个人独资企业主,符合条件的可以免试招调入户。(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