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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12名传销者被判刑
新华网广东频道  ( 2004-11-14 08:58:08)    来源:新华网广东频道    编辑:崔凌云

    新华网广州11月13日电 广州市中院12日对12名从事传销和变相传销违法犯罪分子进行宣判,其中1人以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其余11人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至8年不等。这是广州首次大规模针对传销犯罪活动进行公开宣判。

    据《新快报》报道,2003年12月16日,参与传销活动的丁启奎因感到被同居一屋的万雅洪骗了钱财,遂伙同张金龙(另案处理)乘万熟睡之机,在番禺区市桥街大西路八座501室将万杀死,二人将万的尸体移至床下后逃离现场。监于其认罪态度较好,丁启奎被法庭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另外,昨天还有15名从事传销和变相传销的违法犯罪嫌疑人被实施逮捕。

    今年以来,广州市共捣毁出租屋传销窝点941个,教育遣散传销人员31674人,解救受骗群众257人。工商部门查处传销和变相传销案件60宗,锁定涉嫌传销企业15家;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124人,逮捕83人,移送起诉55人;市及区(县级市)法院判决传销和变相传销案件21宗,29名犯罪人员被判刑;民政部门配合救助受骗传销人员477人。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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