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粤残联:社区须雇专人服务残疾人 |
| 新华网广东频道 ( 2004-10-24 09:50:35) 来源:新华网广东频道 编辑:翟秀艳 |
新华网广州10月24日电 广东省残联、省民政厅和省财政厅近日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在残疾人较多的社区采用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的方式,为社区配备残疾人专职委员,为社区残疾人提供各种公益性服务。 据<信息时报>报道,广东全省270万残疾人中,160万人生活在城镇社区。他们需要康复、培训等方面的服务,但因为没有相应经费和编制等问题,社区很难提供让残疾人满意的服务,一些残疾人不得不走出社区去专门机构寻求帮助。 为了让残疾人不出社区就能享受到各种服务,广东省残联、民政厅和财政厅就解决社区残疾人工作专项经费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在残疾人较多的社区采用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的方式,由政府出钱提供岗位,为社区配备残疾人专职委员,负责康复辅导、各种职能培训、法律援助等各方面的公益性服务。 同时,通知还要求各级财政要加大经费投入,统筹安排好社区残疾人工作所需经费,确保社区残疾人工作正常开展。社区残疾人工作所需活动场所建设要纳入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当中,由区(市、县)政府统一协调安排。要把社区服务的主要对象确定为老年人和残疾人等困难群体。 另据了解,广州市海珠区,深圳市南山区、罗湖区和佛山市禅城区已经被中国残联命名为“全国社区残疾人工作示范区”。四个区的社区残疾人工作各有特点,如广州市海珠区在社区发放助残卡为残疾人提供多种服务,并在社区内优先优惠安排残疾人就业。深圳市罗湖区将社区康复站的功能延伸到有需要的残疾人家里,深受残疾人家庭欢迎。佛山升平社区投资近50万建园林式康复中心为残疾人服务等。(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