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逃税"两套价"有克星 穗将推行税收新办法 |
| 新华网广东频道 ( 2004-10-12 08:41:59) 来源:新华网广东频道 编辑:翟秀艳 |
新华网广州10月12日电 (记者黄玫)广州市国税局11日宣布,从明年1月1日起,广州将推行利用计算机核定个体税收定额的办法,对个体商业“双定(定期定额)户”年度核定统一实行电脑核定定额管理办法,对“双定户”的管理实行新的“双定加发票”管理办法,此前出现的税前税后“两套价”问题将得到缓解。 在电脑、家具等行业,广州不少商家给商品定出了两套价格,一个是税前价,一个是税后价,如果顾客需要开发票,对不起,原来明码标价的商品立刻身价上涨,市民对此投诉颇多。 记者根据市民投诉来到中山三路的几家家具店暗访。在一个家具店,记者询问一个地柜的价格,服务小姐说原价1300元,打完九折是1170元。记者表示可以成交,但要开发票。服务小姐马上说:“如果开发票的话要加30元。” 一位家具业从业人士透露说,其实税前税后两套价的情况已经成为“行规”。他说,像这样的“小本生意”,通常是和税务部门“商定”每月交的税额。如果在每次卖东西的时候都开发票,那么就等于将自己真实的销售额暴露给税务部门,多开的发票就也要纳税了。 据了解,现行“双定户”的管理采用“双定加发票”的管理办法,除按双定定额征收税款外,对其开具的普通发票也一并征收税款。如某个体商业“双定户”7月核定营业额为2000元,开具发票1000元,计税金额则为3000元。有些个体工商户为钻空子,少开发票以减少计税金额,从而出现“两套价”情况。不少消费者吃了没有开发票的亏,因为厂家对产品保修要求凭正规的发票,而商家自己的收据“没有效力”。 广州市国税局征收管理处处长李玉兰表示,此举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行为。商家搞“税前价”不开发票,属刻意隐瞒真实销售金额的逃税行为,市民遇到类似情况应向税务部门举报。 新的“双定加发票”管理办法对缓解“两套价”现象将起一定作用。新办法对“双定户”开具普通发票的金额在定额内的按定额征收税款,超过定额的按开具发票的全部金额征收税款。如前面所提的个体商业“双定户”,新办法计税金额将仍为2000元。 从现在起到年底,广州市国税局将对全市14万户个体商业户经营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据了解,从2005年1月1日起,广东省也将推行利用计算机核定个体税收定额的办法。(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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