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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下月试用彩色处方 大量开药将被禁止

广东频道 ( 08-29 08:17 )

    新华网广州8月29日电 记者日前获悉,广州各医疗单位正按照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最新公布的《处方管理办法(试行)》积极酝酿处方“变色”方案,广东省卫生厅表示会相应制订详细执行方案。

    据了解,该《办法》自今年9月1日起施行,各医疗机构原印制的处方可以使用到今年12月31日。红黄绿白区分处方由各医疗机构按规定的格式统一印制,其中必须包括机构名称、处方编号、患者资料、药品金额等10多个项目。麻醉药品处方、急诊处方、儿科处方、普通处方的印刷用纸应分别为淡红色、淡黄色、淡绿色和白色,并在处方右上角以文字注明。

    据广州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的沈科长介绍,目前广州各医院使用的处方均为白色和红色两种,麻醉药品和急诊使用的是红色处方,而儿科和普通均使用白色。新处方能够为药房工作人员提供警示作用,减少捡错药的几率。

    新规定要求,医生在书写药品名称时,须以国家承认并公示药品名为准。药名简写或缩写须为国内通用写法,医院或医师不得自行编制药品缩写名或用代号。

    同时,医生在开具处方时,必须用规范的中英文和阿拉伯数字书写,而且西药、中成药、中药饮片处方要分别开具,其中西药和中成药处方每张不得超过5种药品。开具处方后的空白处应划一斜线,以表示处方完毕。

    另外,为降低患者的就医成本,规定要求除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及戒毒药品外,医院不得限制病人持处方到其他医院或者药店购药。

    对于处方的药量,规定医生一般不得开出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量;特殊情况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师必须注明理由。

    记者走访了广州多所医院,他们表示,明年启用新印制处方不存在障碍。

    广东省卫生厅主管医政工作的廖新波副厅长昨日表示,新出台的《处方管理办法(试行)》对降低患者就医成本、控制公费医疗资源浪费十分有利。省卫生厅将根据新出台的办法,制定详细的执行条例,严格落实监督办法中的规定。(完)

    



  来源: 新华网广东频道  编辑: 李智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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