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新闻纵览 > 新华社记者看广东 > 正文
<-- 欢迎访问新华网广东频道  广东新闻总汇 纵览南粤新闻


深圳低保居民均可获法律援助

广东频道 ( 08-19 09:25 )

    新华网深圳8月19日电(记者 李南玲) 深圳市宝安区的关女士日前从深圳市司法局领到了红灿灿的《法律援助受援证》。凭着此证,她可以直接申请法律援助,免去了开具大量证明的奔波劳累。据悉,该市像关女士这样享受低保补助的居民均可获得此证。

    深圳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朱向坡告诉记者,低保居民在6种情况下可申请法律援助,包括: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请求发给抚恤法金、救济金的;请求给付赡养费的、抚养费的;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主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该市首批颁发的法律援助受援证集中在宝安、龙岗两区。预计在年底之前,全市所有享受低保的居民均可获得该证。法律援助受援证是持证人获得法律援助的资格证明,仅限持证人本人使用。受援证与低保证同时使用,持证人不再享受低保时,应将证件交回发证机关。(完)    

    



  来源: 新华网广东频道  编辑: 李智敏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新华网新闻检索
组合检索  帮助

 ·焦点网谈
- 洋快餐南中国决战"地方化"
- "美丽经济"为何不"美丽"
- 民企"握手"国企 风险在哪里?
- 农民工的社保到底保了谁?
- 为什么我们需要青春偶像?
- "巨无霸"搬家 搬出腾飞的广州
- 家庭教育路在何方?
- 社区服务给老人一个丰盛的晚年
- CEPA和泛珠三角为粤台提供机遇
- 深圳:为何"推迟"实现现代化?
- "泛珠"合作谱写区域发展新篇章
- 东莞家具台商谋划"集体外逃"?
 ·新华社记者看广东
- 深港贸易再上新台阶 高新技术产品占近五成
- 高温考验电网供应极限 煤荒仍加剧供需矛盾
- 力推"绿色上网" 广东净化未成年人上网环境
- 广东将进一步落实保护归侨侨眷权益
- 深圳低保居民均可获法律援助
- 名牌名标为中山货贴上了"放心牌"
- 珠海网吧"顽疾"整治有克星
- 展示驻澳部队风采 <红五星白莲花>珠海开机
- 庆新居思富源 深圳渔民村满怀感激念小平
- 陈静告诫国球选手要自信
- 勇夺奥运男子双人跳台金牌 杨景辉获赠豪宅
- 清远:投资17亿新建500千伏输变电工程
- 中山残疾人就业率达89% 残疾适龄儿童入学率98.61%
- 广州:白领业主流行合伙打的
- 全国党校系统纪念邓小平同志诞辰100周年理论研讨会在深举行

版权声明: 本网站所刊登的新华社及新华网各种新闻﹑信息和各种专题专栏资料,均为新华通讯社版权所有,
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
电话:86-20-83321997 广告:86-20-83321997
制作单位:新华社广东分社网络中心 新华通讯社网络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