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东频道 ( 08-19 09:25 ) 新华网深圳8月19日电(记者 李南玲) 深圳市宝安区的关女士日前从深圳市司法局领到了红灿灿的《法律援助受援证》。凭着此证,她可以直接申请法律援助,免去了开具大量证明的奔波劳累。据悉,该市像关女士这样享受低保补助的居民均可获得此证。 深圳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朱向坡告诉记者,低保居民在6种情况下可申请法律援助,包括: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请求发给抚恤法金、救济金的;请求给付赡养费的、抚养费的;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主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该市首批颁发的法律援助受援证集中在宝安、龙岗两区。预计在年底之前,全市所有享受低保的居民均可获得该证。法律援助受援证是持证人获得法律援助的资格证明,仅限持证人本人使用。受援证与低保证同时使用,持证人不再享受低保时,应将证件交回发证机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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