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东频道 ( 08-05 08:40 ) 新华网广州8月5日电 从9月1日起,广东省人才交流服务收费将执行新标准,有效期三年,2000年开始执行至今的旧标准同时废止,而新旧标准相比作出了多处改动。此外,政府人事部门在办理干部调动时,不能按此收费标准收费。 记者从广东省物价局获悉,此次是为了进一步规范人才交流服务收费,保护用人单位和求职人员的合法权益,也是根据国家和广东省有关中介服务收费管理的规定机构而对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修订和规范的。 2000年出台的关于人才交流服务收费是两个收费项目和标准表,分别是人才流动服务费和人才智力市场服务费,但此次综合为人才流动及人才智力市场服务收费。两相比较,一些收费标准有所变动,比如,人才择业登记费从每人10元降为5元,代办出入境证件每人从每次350元降为150元,代办其他有关证件从每人每次3元涨为5元,人才交流会的门票从原来每人20元降为10元。保存人事档案及保留人事关系收费不再区分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委托保存,统一为每人每月20元。(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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