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东频道 ( 06-16 08:33 ) 新华网广州6月16日电 一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排污企业老总被行政拘留15天,处罚1万元。广州市环保专项整治行动将“动真格”,今年首次对未办理环保手续的经营者采取行政拘留的措施。 6月14日,广州市环保部门突击处理了天河区、海珠区、白云区三个排污“老大难”企业。中午12时30分左右,环保专项整治联合执法队伍来到位于石井龙胺路的白云区石井胺心铸造厂(分厂)。该厂大门紧闭,但是执法人员敲门进入厂区后,发现刻字机正在运作,一个炉子的火仍未熄灭。 白云区法院法官随即对该厂实际经营人梁××进行询问,当被问到3月15日白云区法院已经出具《停止生产通知书》后,工厂是否继续生产时,梁××表示已经停产。但是法院工作人员随即从另一个房间发现一份考勤表,上有五六月份工厂蜡房、炉工、打磨等所有部门的考勤记录,面对这份考勤表以及工厂设备仍在运转的事实,梁××无法抵赖,只能承认该厂一直在生产经营,只是缩小了规模。 由于工厂实际经营人不执行停产决定,拒不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白云区法院依法作出对梁××行政拘留15天,处罚10000元,并查封工厂主要设备的决定。14日下午1点左右,梁××被公安人员戴上手铐。 据了解,从5月开始到11月,广州市将开展为期7个月的环保专项整治行动,集中整治和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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