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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6月1日起实施<食用农产品标识规范>

广东频道 ( 06-02 07:53 )

    新华网广州6月2日电(记者 吴俊) 经历了劣质奶粉和“毒酒事件”之痛的广州从6月1日起开始实施《食用农产品标识规范》。据了解,这是全国首个关于食用农产品标识的地方标准。此举旨在规范食用农产品标识内容,以保证消费者食用安全。

    食用农产品是指未经过加工或经粗加工,供人类食用或作为食品加工原料的动植物产品。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于去年11月12日发布了《食用农产品标识规范》,该规范适用于在广州市生产销售的定型包装食用农产品。它清晰界定了食用农产品、食用农产品标识和保质期(最佳食用期)的内涵,并规定了食用农产品标识的基本原则、必须标注的内容、推荐标注内容和标注基本要求。

    广州市质监局标准化监督管理处处长吴岳德说,《食用农产品标识规范》的实施难以一蹴而就,将先在农产品的进货渠道比较正规的超市铺开,逐步向农产品批发市场等销售环节推进。(完) 

    

    



  来源: 新华网广东频道  编辑: 魏晓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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