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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公社旧址"结束"分家"局面

广东频道 ( 05-28 08:52 )

    新华网广州5月28日电 位于广州市起义路的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广州起义旧址纪念馆”结束近20年的“分家”局面,将“破镜重圆”。据《广州日报》27日报道,曾经长期被广州市公安局使用的旧址北楼和原拘留所将于6月份交给文化部门管理,加上之前已经移交的南楼、中楼,著名的“广州公社旧址”终于完整了。

    记者看到,在将要移交的两座楼房中,办公设备已经基本清空。据了解,移交后北楼将作为展厅使用,旧拘留所由于早已失去了原来的功能,可能会改造成办公场所,这样一来,旧址纪念馆的面积增加到了约5000平方米。

    据介绍,1949年广州解放之后,广州起义旧址被军管会接收,南楼辟为广州起义陈列室,由广州市文化局接管,1961年,定名为“广州公社旧址”,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但旧址仍为广州市公安局使用,没有按原状复原。在南楼设置的陈列室只由一位曾参加过广州起义的老人管理,维持内部开放。直到1986年,广州市文化局才和广州市公安局签订了移交房屋协议书,正式接管旧址。

    1927年12月11日,中国共产党在广州发动了武装起义,工农赤卫队和革命军人迅速占领了当时的广州市公安局,并在这里成立广州苏维埃政府,即“广州公社”。当时的北楼,是起义的指挥部,叶挺、叶剑英、聂荣臻、恽代英等在此工作。起义时,中楼是苏维埃政府办公室,南楼是警卫连连部和储藏室。如今中楼已经基本按原貌复原,南楼则作为办公室和仓库。 (完)

    



  来源: 新华网广东频道  编辑: 李智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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