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东频道 ( 04-02 08:06 ) 新华网广州4月2日电(记者 肖文峰) 抢劫伤人后潜逃长达14年之久的犯罪嫌疑人江海涛在警方始终没有放弃的追捕下最终落入法网。至此,1990年发生在广东梅州兴宁市的“4·10”恶性抢劫伤害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全部落入法网。 1990年4月初,犯罪嫌疑人江海涛(男,现年36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州巩留县人)与同乡崔魏岭伙同兴宁人李露青、范金华合谋到兴宁市以兑换美元为诱饵抢劫炒卖外币商贩的钱。同年4月10日,江海涛、崔魏岭用木棍和砍刀将在兴宁市炒卖外币的张某某砸砍至重伤昏迷不醒后抢走现金人民币10000元,并与负责接应的范金华、李露青随即逃窜。崔魏岭当场被警民合力抓获,张某某送医院抢救后脱离危险。 兴宁警方立即对在逃人员全力追捕,1990年5月15日,追逃民警把潜逃到广州的范金华抓获归案。1994年5月10日,兴宁警方又将潜逃到河南信阳市的李露青抓获归案,但狡猾的江海涛仍一直在逃。 时隔多年,兴宁公安机关一直没有放弃对江海涛的追捕,2001年江海涛被兴宁公安机关列为网上逃犯。今年年初,经多方收集信息,兴宁公安机关获悉江海涛可能已潜回老家。3月3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州巩留县公安局获广东警方协助办案公函后,立即在县城范围摸查布控,3月4日上午12时许,巩留警方在县城一娱乐城将江海涛抓获。3月17日晚,江海涛被广东警方顺利押解回兴宁看守所。(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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