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东频道 ( 02-05 08:25 ) 新华网深圳2月5日电(广东频道记者 李南玲) 原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城东支行营业部主任钱路涉嫌勾结港商,以高息引存放贷,伪造银行单证诈骗深圳教育基金及澳门公司存款1.5亿元。这起特大金融凭证诈骗案日前在深圳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据检方指控:1996年9月,钱路找到澳门振华海湾工程有限公司,提出高息引存。振华公司表示其系澳门注册的境外公司,只能做离岸业务。钱路却称,其建行深圳市分行一级的国际业务部可做离岸业务,其存款可有城东支行寻找用款人放贷,并出具存款单。 在高息引诱下,振华公司同意存款,钱路便带领该公司的财务人员到建行深圳市分行国际业务部开具了外汇存款帐户。同年10月到12月,振华公司分别将750万美元、3000万港元、5000万港元的3笔存款存入该帐户。随后,深圳市黄金灯饰有限公司董事长夏春盛(港商、另案处理)指使该公司财务部经理万艳填写了金额为5296.8万港元的单位外汇定期存单,并加盖伪造的建设银行城东支行公章。钱路则在办公室将该存单连同另外两张伪造的存单(金额分别为850.8万美元、3178万余港元)交给振华公司财务人员。 钱路为方便转款,又以用款人尚未确定、降低成本等理由,骗取振华公司加盖公章、签字的空白转帐单3份,随后又以银行的名义出具了伪造的确认书,保证存款到期后由建设银行支付存款和利息。而后,夏春盛利用3份转帐单,将振华公司的3笔存款转入其控制的香港明艺集团公司,占为己有。 同年9月,夏春盛得知深圳市教育基金会有一笔2000万元人民币的存款到期,便找到该基金办公室主任陈加均(已判刑),以公司缺乏资金为由,提出以引存放贷方式将基金贷出,许诺给基金会18%的高息。陈加均同意后,夏春盛再找到钱路,让其以银行名义办理存款。后陈加均安排出纳员到城东支行办理存款手续时,钱路给基金会出具了一份伪造的银行委托书,基金会按照委托书要求,将2000万元人民币划转到黄金灯饰公司下属的格尔顿包装材料公司帐户。同年9月19日,钱路在其办公室将一份伪造的城东支行2000万元定期存款单交给基金会出纳员。夏春盛骗取该笔贷款后,指使格尔顿公司按照与陈加均谈妥的条件,先后付给基金会利差人民币250.6万元、银行利息149.4万元,余款被其占有。 1997年9月初,存款临近到期,为避免犯罪暴露,夏春盛通过他人向陈加均提出将上述存款再续存1年,利差仍由其公司支付。陈同意后,钱路带领基金会出纳员到城东支行办理续存手续,钱收回原存单,并以银行的名义再次出具了一张人民币2000万元的伪造存单,在其办公室内交给基金会出纳员。夏春盛再次指使格尔顿公司付给基金会利差时,基金会工作人员发现利差不是由银行支付而产生怀疑,亲自到银行查询,发现手中存单系伪造。钱路见事情败露,仓皇潜逃。 检方认为,钱路目无国法,胆大妄为,进行金融凭证诈骗,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金融凭证诈骗罪;另一被告万艳伪造金融票证,已构成伪造金融票证罪。 法庭上,钱路极力为自己辩解,认为检方指控证据不足,而万艳则泣不成声,称自己知识履行工作职责,是无意间涉嫌犯罪的。由于检方提出要进行证据补充,法庭遂宣布休庭,择期再审。(责编/魏晓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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