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东频道 ( 01-20 10:35 ) 新华网深圳1月20日电 今后深圳每年将安排800万元重奖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中有突出贡献、创造巨大经济效益的科研人员,明年还将安排专项经费1.5亿元扶持高新产业。这是记者日前从深圳高新技术产业工作会议上获悉的。 会议通报了《关于完善区域创新体系,推动高新技术产业持续快速发展的决定》。《决定》宣布,今后,对经国家批准设立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市政府将予以资助,并对进入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博士后每位每年资助5万元。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和研究开发机构所需专业人才,市(区)人事部门要优先调入。对引进的国内非本市户籍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高级技师技术等级、硕士研究生毕业以上学历人员以及留学人员,要在子女入托、入学、医疗保险和租用市区政府安居房等方面享有规定的优惠和待遇。 据介绍,深圳市政府设立科学技术奖,包括深圳市长奖、深圳市科学技术进步奖和深圳市技术发明奖,每年安排800万元重奖在深圳高新技术产业中有突出贡献、创造巨大经济效益的科技人员。 《决定》规定,高新技术企业当年实际发生的研究开发经费可全额计入成本:如该费用比上年增长10%(含10%)的,且符合国家税收法规规定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允许再按其实际发生额50%抵扣当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企业为研发购置的关键设备、仪器,单台价值在10万元以下的,可一次或分次摊入管理费用。深圳市政府还鼓励和帮助民营科技企业到海外进行产品推销和技术交流,为民营科技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提供政策和资金支持。 与此同时,深圳市政府财政主管部门还将设立高新技术产业专项补助资金,主要用于高新技术企业和项目、重点软件企业、重点新产品研发费用以及创业投资补贴等。市财政2004年安排专项经费1.5亿元,明后年每年安排专项经费支持软件产业发展。对经认定的国家级和省市级技术研究开发机构以及经市科技主管部门认定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分别予以500万元和300万元资助。市政府还将每年安排300万元用于资助出国留学人员来深从事高新技术项目的研究开发,并出资建设留学生大厦。
深圳市纪委、监察、审计部门将加强对政府科技资源分配的监督,拟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代表、社会人士和媒体等组成联合监督小组,对政府科技资源分配予以监督。(责编/崔凌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