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东频道 ( 01-10 09:51 ) 新华网深圳1月9日讯(陈俊峰 广东频道记者 何广怀) 深圳企业2003年共获出口退税94.57亿元,比2002年增长34.9%,这对深圳出口总额同年创出629亿美元的历史新高起到了重大的促进作用。 国家出口退税机制改革顺利出台,使深圳出口企业受惠不浅,资金的 深圳市2003年新办出口企业持续增加,全年办理出口退税登记的企业共有6984户,比上年增长25.5%,增加1419户。其中:外贸企业有2346户,比上年增长44.6%,增加724户;“免、抵、退”税的生产型出口企业有4638户,比上年增长17.6%,增加695户。 深圳实行按比例分配的办法,将出口退税企业分国家列名的26户大型外贸企业、中小型外贸企业和生产型出口企业这三个类型进行按比例分配退税。这一办法始终坚持“公平、公开、透明”原则,每批退税指标下达后立即向外界公布有关调高退税比例的信息,给企业吃上“定心丸”,各类型的出口企业该拿多少税款,退到什么程度,一目了然,受到了出口企业的欢迎。对出口大户给予优先申报、优先审批、优先退税的“三优”服务,大户企业在每批退税的分配比例中始终高出20%以上,有力调动了大户的出口积极性。 深圳还通过出口退税分类管理办法、简化手续加快办事效率、出具申报证明协助出口企业申请质押贷款等各种举措,努力为各类型出口企业提供切切实实的优质服务,缓解企业的资金压力,促进出口企业扩大出口经营。(责编/崔凌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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