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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人在粤设立个体工商户"热点问题答疑

广东频道 ( 12-24 09:14 )

  新华网广州12月24日电(广东频道记者 车晓蕙) 广东工商局近日出台《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在广东省申办个体工商户登记指南》,就一些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省工商局外资企业登记处处长谢德荣与港商进行了面对面交流。记者特辑录如下:

  问:港人在粤申办个体工商户注册资金有
无限制?

  答:在注册设立个体户时,港人享有与内地人同等的待遇,注册资金没有数额的限制,可以是一两千元,也可以是十几万元,视个体情况而定。至于是否可用港币或是澳元来作为注册资金,已提交中央有关部门近期应有答复,目前仍只能用人民币注册。

  问:一个人可否登记多个户口?

  答:由于经营者需持个人身份证件至香港有关核证机构(中国司法部委托公证的香港律师)进行核证,并出具核证文件,该核证文件在开业注册时将交给所在地工商部门,这样的核证文件只可能出具一份,因而一个人不可能登记第二个个体户户口。

  问:在个体户的经营范围内有什么是港人不能经营的?

  答:政策上对港人与内地人将是一视同仁,内地人可以经营的范围港人都可经营。从目前的个体户经营范围来看有100多种商品,如煤炭、种子、化肥等是需要有关部门审批的,但在几十万种商品中这只是很小的部分,港人在申请注册时可先到工商部门的网站查阅所经营商品是否需要特别审批。

  问:可否收购内地已有的个体户,同一属地管理范围内可否设两个店铺?

  答:个体户不是企业,没有股权收购的问题,但可通过转户来实现,双方商量后订立文字合同,变更经营者身份即可。这主要是由于一些港人对在内地开设个体户的程序不了解,认为会很复杂,希望利用内地个体户的名头,其实办一个个体户执照非常简单,几百、甚至几十元也能开办,因而完全没有这样“收购”的必要。另外,由于内地要求个体户经营需将工商登记的正本挂在店铺,量照执行,工商执照的正本只有一个,因而不能在一地开设两个店铺。

  问:可否在全国范围内采购?

  答:完全可以。但如果是从香港采购,则应视作进口,由于个体工商户没有进口权,需委托进出口公司进行。

  问:开办个体工商户需交纳哪些费用?

  答: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费为每户20元;营业执照每四年换发一次,换发营业执照一次收费20元;办理变更登记每户每次收费10元,自愿领取营业执照副本的,每份收取工本费3元。(编辑/李智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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