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新闻纵览 > 新华社记者看广东 > 正文
<-- 欢迎访问新华网广东频道  广东新闻总汇 纵览南粤新闻


穗取消蓝印户口 3年交个人所得税10万可入户

广东频道 ( 12-24 08:59 )

  新华网广州12月24日电 广州市从明年1月1日起将实施新的常住人口调控管理制度。一度在广州实施的侨汇购房入户等有关规定将被取消,申办蓝印户口手续也将停止受理,而在3年内个人累计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10万元则可入户广州。

  广州市日前正式出台《关于改革我市常住人口调控管理
制度的若干意见》。《意见》实施后,将在包括“农转非”、收取增容费等方面发生变化:

  《意见》取消“农转非”人口控制计划。广州市只确定农业户口人口转为非农业户口人口的指导性总量指标;农业户口人口“农转非”管理权从市下放到区。将街道办事处管辖范围内和“城中村”内的农业户口人口,全部转为非农业户口(即城镇居民户口),按城市居民进行管理。

  《意见》以准入条件取代现行入户政策。准入基本条件包括拟准入人员在年龄、婚龄、文化程度(学历、学位)、职业能力(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职业资格)、纳税额、居住和就业情况等方面的具体政策规定,以及确定人口准入补充条件的设置范围和基本项目等内容。 对经批准登记、迁入广州市常住户口的人员,各地区、各部门均不得收取城市基础设施增容费或类似增容费的费用。

  《意见》还取消了侨汇购房入户规定,停止受理申办广州市蓝印户口手续。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处理后未满5年的人员,暂不予办理登记、迁入广州市常住户口。

  《意见》规定常住户口市内可自由迁移。对到国内外其它地方就业、生活和学习的具有广州市常住户口的人员(不包括具有广州市的不可办理市内迁移的学生非农业集体户口的人员或驻穗办非农业集体户口的驻穗办工作人员),根据本人意愿,其户口可自由迁入、迁出或注销、重新登记。

  《意见》还规定,在广州市连续居住、就业(创业)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年限达到3年和在广州市3年内个人累计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10万元、有固定住所即可入户广州。

  广州市有关方面称,《意见》实施范围仅限广州市属10区,增城市、从化市可根据自身的经济、社会、人口发展状况,参照《意见》制订实施意见。

  据介绍,到2002年末,广州全市常住人口已超过1100万,其中户籍总人口约720.6万。(编辑/李智敏)

  



新华网新闻检索
组合检索  帮助

 ·焦点网谈
- "企业打假"路途有多艰?
- 官员下海:超级航母侍候?
- 行政执法缘何频频"走样"
- 海关对付走私的新手段
- 大学生科技成果离市场多远
- 流行乐坛的"广东之痛"
- 中国仲裁:"和为贵"
- "中国制造"亟需"强身健骨"
- 肇庆:吹响振兴号角
- 党组织在外企干什么?
- 平价大药房进入广州之后
- 粤台经济合作将走向何方
 ·新华社记者看广东
- 穗取消蓝印户口 3年交个人所得税10万可入户
- 流感高发期:广州时兴"光触媒"杀菌
- 我国最大的中外合资项目建设进展顺利
- 粤居民个人游香港将在明年上半年分两批实施
- 广州:"银结通"试运行 用存折也能跨行取款
- 台山发电厂1号机组建成投产 缓解粤用电压力
- 深圳设立贸易壁垒申诉与调查服务中心
- 申办第16届亚运会研讨会在广州举行
- 深水务向外商转让4成5股权成交金额4亿美元
- 澳门回归4周年 拱北口岸过境单日21.3万人次
- 高雅艺术:是没有市场还是缺乏平台?
- 深圳警方摧毁3个特大"地下钱庄"抓获24疑犯
- 中国已成为世界鸵鸟养殖大国
- 华南理工MBA"创业味"更浓
- 广东拟设社保基金监委会

版权声明: 本网站所刊登的新华社及新华网各种新闻﹑信息和各种专题专栏资料,均为新华通讯社版权所有,
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
电话:86-20-83321997 广告:86-20-83321997
制作单位:新华社广东分社网络中心 新华通讯社网络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