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东频道 ( 12-11 09:06 ) 新华网广州12月11日电(广东频道记者 赵东辉) 广东省物价局、交通厅日前发出了《关于2004年公路客运春运票价的批复》,其中规定,2004年春运期间公路客运票价上浮最高不能超过65%。 这个批复规定:春节前15天(1月7日至21日),广州、 春节后25天(1月22日至2月15日),广州市城区发往各地的直达班车票价可在基准价基础上上浮不超过65%,其他地区发往各地的直达班车票价上浮幅度不得超过45%;
整个春运期间,所有普通班车的票价和县(区)行政区内的短途客运班车(含直达班车)票价按基准价最高上浮不超过30%。客运企业春节前10天起,要在售票场所明码标价,接受乘客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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