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东频道 ( 11-29 10:05 ) 新华网深圳11月29日电(广东频道记者 记者李南玲)《深圳市支持金融业发展若干规定实施细则》日前出台。根据这个细则,深圳市政府对在该市新设立金融机构总部的将一次性奖励500万元,其办公用地还可以返还地价30%。 该细则规定,从今年开始,深圳市政府在产业发展资金中 其中,对在深圳新设立金融机构总部的,一次性奖励500万元;对在深圳新设立金融机构地区总部的,一次性奖励200万元;其办公用地经规划国土部门审核并报市政府审批后,以协议方式出让,并由市财政根据实际情况返还地价(含配套费等)的30%。如果是购买办公用房,则可以按照每平方米1000元标准获得一次性购房补贴。此外,金融机构高管人员每月还将获得1000元住房补贴,其子女入学也将享受到各种便利。 据悉,深圳市政府在中心区预留了5万平方米的金融发展用地,并表示如果不能满足需要,还可以在中心区或邻近区域予以解决。市政府还明确表示,金融机构土地价格按有关规定标准计算,享受政府扶持金融业发展的优惠政策,但不得与非金融机构合作和搞房地产项目。(责编/翟秀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