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东频道 ( 10-08 07:57 ) 新华网广州10月8日电(钟雁明 广东频道记者 郭莹玉) 我国与泰国于2003年6月18日签署了《中泰蔬菜水果协议》。该协议在10月1日起正式实施,泰国的蔬菜水果将以零关税进入我国消费市场。海关人士建议,应充分利用该协议,扩大果 按照《中泰蔬菜水果协议》规定,将有188个海关税号项下的果蔬产品进入中国享受零关税待遇。据海关统计,2003年1-8月经广东口岸进口泰国的188个税号项下的果蔬产品9.3万吨,价值4607万美元,实际征收关税7459万元人民币。 泰国的果蔬产品在广东市场占有相当的份额,广东口岸自泰国进口的主要果蔬品种有榴莲、木薯干、龙眼和山竹,分别进口3.9万、2.2万、1.4万和1.3万吨。 盛产岭南佳果的广东省出口至泰国的果蔬却微乎其微。据海关统计,1-8月经广东口岸出口泰国仅1043吨,价值98万美元,出口额还不到自泰国进口额的2%。 因此,海关人士建议,我国应充分利用协议成果,特别是广东,在泰国果蔬产品进口将大量增长的情况下,应积极研究泰国市场需求,努力培植、收购适销对路的果蔬产品,进一步扩大对泰国的出口份额。 (责编/魏晓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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