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东频道 ( 09-10 08:53 ) 新华网汕头9月10日电(陈楚 陶维强) 日前,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代表广东省高级法院对挪用公款1306万元的被告人辜昭建进行终审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对辜昭建无期徒刑的判决。 辜昭建,潮州市人,自1995年3月起任中国建设银行潮州市湘桥支行新安储蓄所主任。经法 案发之后,辜昭建于1997年12月畏罪潜逃,至2002年3月22日被抓获归案。现仅追回人民币61.55万元,尚有人民币1244.618万元未追回。 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辜昭建身为国有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并以个人名义高息借给他人使用,其行为已构成挪用公款罪,且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应依法严惩。遂以挪用公款罪判处辜昭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责编/崔凌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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