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东频道 ( 09-06 09:43 ) 新华网深圳9月6日电(广东频道记者 李南玲)
记者日前从深圳海关了解到,CEPA零关税谈判基本结束,涉及273个税目4000余种商品,占香港原产货物逾80%。 据了解,目前尚未对外公布的《内地对香港的进口货物实行零关税安排》的最新内容中,已对2004年1月1日起原产于香港的273个税号4000多种商品进入内地实施关税优惠(加工贸易料件不在此列),涉及商品种类包括有化工产品、纸品、药品、纺织品、首饰、机电及电子产品、手表及表芯、废碎料等,占香港原产货物逾80%,免税降幅达12.4%,涉及税款金额近10亿元人民币。其余不足20%的港产品也将根据第一批关税优惠货物的进口和监管情况,于2006年1月1日以磋商协议方式给予关税优惠。这次安排主要受惠的是高增值、高科技和高关税产品的生产行业。由于中国加入WTO后平均关税率仍接近9%,所以这次安排给予香港的优惠比对世贸的承诺优越,而且是符合WTO规则的。 据黎伟雄介绍,原产地资格认证和监管是落实CEPA的难点。为此,海关总署在深圳特别设立了原产地办公室,负责CEPA项下原产地证书的审核认证工作。据最新的谈判结果,香港原产地证的监管主要采取“两地三处”监管模式,即在WTO框架和“一国两制”的前提下,通过香港工贸署原产地证书签证科、香港海关贸易管制科和海关总署深圳原产地办公室三方协作,对香港货物的原产地资格进行审核、认定和监管。 原产地证书的监管模式是:内地海关与香港发证机构进行计算机联网,接受香港原产地证件发证情况形成电子底帐,口岸海关接受申报过程中将纸质文本原产地证与电子底帐对碰确认放行,然后反馈港方核注。海关对原产地证件的监管主要侧重于三个方面:一是原产地证件的真实性;二是确认存在困难时,应允许缴纳相当于最惠国税率税款的保证金后放行作为保障,以确保通关效率和原产地政策的落实;三是对CEPA项下香港原产货物进口情况的统计监控分析。(责编/廖楚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