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广州8月26日电(广东频道记者 郑天虹)
记者今日获悉,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已一审判决一代“标王”、前VCD巨头“爱多”原总经理胡志标三项罪名成立,即票据诈骗罪、挪用资金罪、虚报注册资本罪,判处有期徒刑20年,罚款65万元。
胡志
标是原广东中山爱多电器公司总经理,中国VCD行业的风云人物。中山市中级法院认定如下事实:1998年4月至10月间,爱多已出现了资金周转困难,但仍与国安公司属下的公司签订了41份金额共34153092.35元的合同,爱多公司收货后一直未付款。1999年2月间,胡志标在明知银行账户资金不足的情况下,为避免追债及让对方继续供货,让其妻林莹找会计开出了12张金额共31154603.59元的空头远期兑付支票,双方继续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在支票到期未能兑付后,爱多与国安公司签订了协议书,并曾偿还500万元给国安公司,余款27981657.51元一直未付。此后,胡志标四处避债。中山市中院据此认定票据诈骗罪成立。
1998年9月至11月,胡志标未经爱多公司另外两个股东陈天南与益隆经联社同意,用爱多名义成立中山市爱多数字视频设备有限公司、中山市爱多音响设备有限公司、广东爱多音像有限公司,挪用爱多公司的巨额资金进行虚假注册及公司的生产经营,从而给爱多造成了重大损失。这件事使得胡志标又犯下挪用资金罪和虚报注册资本罪两项罪名。
1995年7月20日,胡志标和陈天南开办了广东中山爱多电器公司。随即胡志标就看准了当时具有巨大潜力的VCD行业,他先后在1996年花450万元请成龙拍出“爱多VCD,好功夫!”的广告片和8200万元投中中央电视台天气预报后的5秒广告标板。仅在1996年和1997两年间,爱多的产值就从2亿元猛增至16亿元。1997年底胡志标以2.1亿元的标价成为中央电视台98广告“标王”。1998年开始,VCD市场开始萎缩,爱多着手实施多元化战略,电话机项目正式上马。1998年年中,爱多正式宣布进入数码电视、音响等领域,爱多也更名为企业集团。
1999年,爱多出现明显问题。随之而来的是爱多在中央电视台的5秒标版广告2月份停播,到3月1日,15秒钟的形象广告也停播。中山市中级法院于1999年12月14日依法受理了东莞宏强电子有限公司等申请债务人广东爱多电器有限公司破产还债一案。胡志标一手创建的广东爱多,至此终于走上了司法终结的轨道。
2000年4月18日,胡志标在中山某酒店被汕头警方拘留审查,后又经历了汕头警方羁押、广东省公安厅协调、汕头警方向中山警方移交该案等几个过程。从2001年9月27日该案移交中山市公安局起,胡志标就一直关押在中山市第一看守所。中山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胡志标犯下票据诈骗罪、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虚报注册资本罪。今年6月19日,中山中院判决胡志标职务侵占罪证据不足,不予认定,其他三项罪名成立。(责编/崔凌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