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深圳8月23日电(广东频道记者 李南玲)
禁食野生动物是否“一刀切”?记者从日前召开的深圳市人大常委会第26次会议上获悉,该市《禁食野生动物若干规定》草案规定: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对合法驯养动物的利用应当支持,经过三代繁殖的具有成熟驯养技术的野生动物可以吃
了。
深圳市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王璞表示,如果深圳对食用野生动物“一刀切”,不仅违反国家法律规定和相关规定,也不符合目前深圳的实际情况。
据了解,此次修改后的法规缩小的被禁食的野生动物的范围,其他相应的规定也适度放宽。比如以前的法规草案规定餐饮业经营者不能以打出“野味”招牌吸引顾客,现在既然驯养野味可以吃了,酒楼也可以继续以此招客,只是“不能以禁止食用的受保护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名称、别称、图案制作招牌、菜谱招徕、诱导顾客”。
草案坚持对食用被禁野生动物的人进行严厉处罚。吃饭时点食被禁野生动物的人或“埋单”的人要被处以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而对一同在座的其他人,不管吃没吃,也要处以1000元罚款,因为他们都有义务提醒同伴不点食被禁野生动物。(责编/廖楚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