旦时机成熟 深圳将推酒后驾车险
广东频道 ( 08-21 07:58 )

  新华网深圳8月21日电(广东频道记者 李南玲) 一款为“酒后驾驶”而设的车险不久将在深圳推出。该险种目前已在国内引起争议,对此,天安保险深圳分公司总经理胡义军认为,加拿大、美国等国家均有为酒后驾车投保的险种,而且已经存在了多年。他们正在做相关准备,一旦时机成熟,就在深圳开办该
险种。

  据介绍,天安保险公司推出的这一险种为车险附加险,全称为“非常事故损失特约险”。投保人只有在投保了汽车碰撞险、自然灾害险、第三者人身伤害责任险、第三者财产损失责任险和车内人员伤害责任险后才可投保“非常事故损失特约险”。保险条款明确指出,驾驶人饮酒驾车肇事,致使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失以及本车乘客遭受伤亡,依法应由被保险人负责赔偿的,保险公司将予以赔偿。每次事故损失的责任限额为人民币25万元。同时,该附加险明确规定每次赔偿均实行30%的绝对免赔率。

  天安保险公司称,在设计“非常事故损失特约险”过程中,通过对法律的检索,发现该险种完全符合《保险法》和《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酒后驾车是故意行为,但是否会肇事、肇事后要承担多少赔偿责任,肇事者事先无法预料,因而是一种客观事实。所以,应该区分酒后驾车肇事中的刑事成分和民事成分。同时,该险种是责任险,保险标的是赔偿责任,属于民事责任范畴。保险公司帮助肇事者赔付部分民事赔偿,并不意味着他不再接受刑事处罚。(责编/魏晓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