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广州8月21日电(广东频道记者 彭勇)
广州市海珠区检察院19日宣布,已对通过互联网贩卖“六合彩”牟利的被告丁度聪提起公诉。这是广州市首宗利用互联网贩卖“六合彩”案件。
据海珠区检察院公诉科检察员黄定威、路明介绍,被告丁度聪2000年中专毕业后从事过设计工作
,曾自学计算机。2002年5月至2003年3月,丁度聪在其住所广州市聚德路8号808房,利用计算机在互联网上先后租用四个虚拟空间,设置了“生肖王六合网”和“心血论坛”等网站,又以论坛的形式在网站上设置“单双圣王”、“庄家刺客”、“四妹杀肖”等个人主页。然后在六合彩开奖前半小时,在其主页上提供“六合彩”相关信息,以QQ和电子邮件的方式介绍“六合彩”特别号码给彩民,每期收取信息费人民币150元至200元不等。期间,丁度聪在建设银行和工商银行以伪造的身份证开设了5个账户,又用丁度聪为户名开设了邮政储蓄账户,让彩民将钱通过转账存入以上账户,非法获利共计人民币70522.30元。2003年3月28日,广州市公安局信息大队公安人员经过反复侦查,终于在丁度聪的住所将其抓获,当场缴获四个用于非法牟利的银行账户,并扣押作案工具电脑主机2台。这是广州市公安局信息大队成立以来首次侦破的利用互联网贩卖“六合彩”信息的案件。另据了解,此前,被告在汕头也曾经利用发布“六合彩”信息非法牟取利益。
海珠区检察院认为被告人丁度聪的行为已经构成非法经营罪,于日前向海珠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责编/魏晓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