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广州9月28日电(倪明
史剑、陈映)记者从市建委获悉,广州市纳入中国工程建设信息网统计的56.91亿元拖欠工程款已全部还清,比国务院和省政府要求时限提前了三个月。广州将在下半年实施工程担保,预防新的工程款拖欠。
据介绍,继去年9月30日提前完成清理全部财政性拖欠工程款后,广州市清理拖欠工程款工作的重
点就转向了房地产和社会其他项目。针对尚未解决的房地产及社会其他项目,市清欠办和市建委对19家不配合“清欠”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严肃处理。
市建委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清欠工作的重点将转向建立防止新的工程款拖欠的长效机制。目前采取了三项措施:一是新开工项目,一年内完成的工程,发施工许可证时,其资金到位必须超过50%,超过一年完成的项目,其资金到位必须达到30%,否则不准开工建设;二是凡2004年以后开工的各类工程,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时未付清工程款的,不予办理竣工验收备案。
三是建立工程担保制度,广州市的工程担保规定已基本定稿,已送市法制办审查,计划下半年实施,工程担保包括业主支付担保、承包商履约担保、承包商工程款使用担保、承包商维修担保、投标人投标担保等五个担保品种,该制度的实施,将有效防止产生新的工程款拖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