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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月东莞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为6.8%
2008-07-17 12:09 来源:南方日报

    东莞市物价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邓卫洪昨日表示,今年初开始实行的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等价格调控措施,使东莞市的物价涨幅处于可控范围之内,1—6月全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为6.8%,在全省21个地级市中属于中低水平。     

    CPI居全省中低水平     

    从今年1月28日起,东莞市物价局对东莞市粮油饮料批发市场、东莞沃尔玛百货有限公司等18家经营生活必需品的批发、零售企业实行调价备案制度。调价备案的品种有粮、油、奶制品、牛肉,鸡蛋等。同时,对列入调价备案的商品,东莞市物价局要求商家实行每日一报,此举让该局及时掌握到列管商品的价格和市场动态。

    邓卫洪表示,实施上述临时价格干预措施以来,已有9家企业50次共187个品种规格商品提出调价备案。其中,因成本资料不齐全、不在调价备案范围、调价幅度不超过4%等原因不予受理的商品共44个。同意调价备案的商品143个,主要集中在成品粮、食用植物油、牛奶三类。调价幅度在10%以下的占44%;10%—20%的占45%;超过20%的占11%。

    邓卫洪认为,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可以影响消费者对物价的预期,对防止和抑制列入调价备案的企业商品价格不合理上涨有一定作用。

    据悉,在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同时,东莞还严格控制出台政府提价项目。上半年没有上调供水、城市公交等公用事业价格以及学校的学费、住宿费标准,对受国际原油价格上涨影响必需上调的民用液化气价格,严格控制上调幅度。

    东莞市物价局称,通过这些措施进行调控,使东莞市物价涨幅处于可控范围之内,1—6月全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累计上涨6.8%,涨幅同比高出5.4个百分点,但比全省的7.5%低0.7个百分点,在全省21个地级市中属于中低水平。

    据悉,广东上半年CPI涨幅创11年新高。     

  援建灾区物资价格稳定     

    东莞市物价局称,该局还通过加强价格监管等方式,稳定了救灾物资价格。物价部门通过媒体发布通告,要求全市各药品、食品等救灾物资生产企业积极消化成本,产品出厂价必须保持在灾前(5月11日)的水平。另外,东莞市物价局还规定通往四川省等地震灾区的公路客运票价,必须保持在灾前的票价水平。

    东莞市物价局还表示,四川地震发生后,该局加大监管力度,开展对粮食、食用油、猪肉等主要副食品、药品、燃料等商品和建材、农资等援建灾区物资价格的专项检查,督促经营企业严格执行政府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维护援建灾区物资的价格稳定。此外,物价部门还加强对救灾板房制造原材料出厂价格监测。

    对于这些措施的成效,昨日东莞市物价局有关负责人称,“援建灾区的物资价格保持基本稳定”。 (记者/南小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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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昨日从有关渠道获悉,东莞市日前开展涉及出租汽车经营服务性收费专项检查,查处了7家出租车公司的违规收费行为,物价主管部门责令其将多收的承包费和合同保证金共1063万元全额退还给承租司机。

    根据市政府要求,从6月1日起,东莞市物价局调低了全市出租汽车承包费标准。随后,东莞召开全市出租车企业告诫会议,明确出租车企业收费的政府指导价标准,告诫各经营企业要严格执行,违反规定的将依法严肃处理。

    日前,东莞开展涉及出租汽车经营服务性收费专项检查,查处了7家出租车公司的违规收费行为,物价主管部门责令其将多收的承包费和合同保证金共1063万元全额退还给承租司机。

    东莞市物价局称,通过监督检查,督促出租汽车经营企业严格执行政府指导价标准,规范收费行为;通过清退多收款,初步平息了承租司机的不满情绪。南小渭

    

    

 
( 责任编辑: 陈苗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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