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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委市政府隆重表彰精神文明建设先进
2008-07-09 15:17 来源:南方新闻网

    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对一批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进行表彰。    

    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市文明委主任陈以良回顾、总结了过去两年肇庆市在精神文明建设方面取得的成绩,并对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全面推进肇庆市精神文明建设提出要求。    

    陈以良指出,一是要按照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宜居城市的目标要求,大力推进文明城市、文明县城创建工作。市中心城区规划建设要凸现山、湖、城、江相融的特色要素和厚重历史文化底蕴。各县(市)区城区要针对群众反映强烈,影响制约城区文明形象的突出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大力整治,营造优美环境、优良秩序、优质服务。    

    二是要广泛深入开展创新、创业、创先“三创”宣传教育,推动全民创业热潮的兴起。要广泛宣传市委、市政府将要出台的《关于开展全民创业,推动民营经济大发展的实施办法》,宣传“东亮式党员创业贷款”等优惠政策,调动和发挥广大人民群众投资创业致富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三是精心策划开展改革开放30周年纪念活动,大力加强理想信念教育。通过宣传肇庆改革开放30周年巨大成就、成功经验和先进典型,唱响共产党好、改革开放好、社会主义好的主旋律,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改革开放的伟大意义、巨大成就、成功经验和前进方向。    

    四是广泛开展“与奥运同行”文明礼仪教育实践活动,讲文明、树新风。要广泛开展文明礼仪教育活动、提高社会服务水平、着力优化城乡环境。    

    五是着眼于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村、省卫生村建设。要把生态文明村创建与培育新型农民、促进“双转移”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与培育经济合作组织、发展特色经济、推动全民创业紧密结合。要将生态文明村建设与卫生村建设、新农村建设和固本强基工程、民间文化保护工程、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等各项工作和有限的人力、物力、财力整合起来,统筹使用,实现最大化的社会效益。    

    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方建生主持。副市长黄玲宣读了《中共肇庆市委、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肇庆市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市政协副主席黎维贤等市文明委领导;各县(市)区委宣传部部长、文明办主任,肇庆高新区党群办主任;市直及省驻肇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代表出席了表彰大会。(西江日报)

 
( 责任编辑: 李绍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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